投资安检机构正当时? 质监部门提醒:谨慎下手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改革新政出台后,有意投资或已向省质监局提出新建安检机构的投资人出现井喷状态。质监部门调查发现,省内不少地方存在盲目申报和建设的情况,既造成资源的浪费,也易形成恶性竞争,使安检机构无序发展。对此,质监部门对新建、迁址和增线的安检机构采取双向告知登记的方法,引导投资主体理性投资,并提醒投资者谨慎下手。
“检车难的问题,前两年在四川不同程度地存在。2012年以来,省质监局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了审批力度,加快推进社会化进程,安检机构建设步伐大大加快。”据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刘红宁介绍,截至2014年8月31日,全省取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已达103家,汽车检测线176条,覆盖除甘孜州以外的20个市州。除此以外,通过前期规划设置,正在组织筹建的安检机构还有34家,汽车检测线63条。
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目前全省汽车保有量590多万辆,按照每条汽车检测线最大检测量(年均设计能力2万台∕线)计算及“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政策的出台,现有安检机构已能基本满足全省汽车检测的需要,特别是社会化推进较早的成都、绵阳、南充、达州、巴中等市州,安检机构数量已达到饱和状态。
对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公安厅、省质监局出台的《四川省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取消安检机构数量限制和布局限定”的内容,刘红宁表示,取消限定,转由投资主体按照市场需求自行确定,是这次深化安检机构资格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为了解决安检机构数量不足,改革现有资格许可审批模式的重大举措。但取消规划设置,不等于放而不管。
据质监部门了解,安检机构改革新政出台后,有意投资或已向省质监局提出新建安检机构的投资人出现井喷状态,存在盲目申报和建设的现象。川东北某市,全市汽车保有量仅有10万余辆,各区县均有安检机构,现有汽车检测线8条,已能够满足群众检车需求。新政实施后,现在又有4位投资人拟在该市主城区新建4个安检机构和15条汽车检测线,“盲目投资既造成资源的浪费,也极易形成恶性竞争,使安检机构无序发展。”还有个别县汽车保有量不足2万辆,而拟投资申报新建安检机构的则有3-4个,极大增加了投资人投资风险,还有些投资人,准备在距已建成安检机构不足百米的地方新建安检机构,这不但会造成资源浪费,而且违背了改革是为了缓解检车难的初衷。
鉴于当前安检机构改革出现的新情况,省质监局在征求相关专家、职能部门和技术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新建、迁址和增线的安检机构将采取双向告知登记的方法,即投资人在决定投资前要向质监部门进行告知登记,质监部门在接到投资人的告知登记后,要反向告知投资人当地已有安检机构情况。用这种方法对新建安检机构进行宏观管理,正确引导投资主体理性投资,推动和规范安检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投资人应该如何告知登记?投资人有意愿投资建设安检机构,须从省质监局网站上下载或直接登录省质监局《新建、迁址和增线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告知登记表》网页进行填报,向省质监局告知内容包括在什么地方新建、有无合法的经营范围、检测场地的合法所有权等相关信息,不再进行审批,由投资人按照安检机构建设规范自行确定建设,满足技术条件后提出资格许可申请。接到投资人的告知登记后,省质监局将根据投资人的意愿,进行反告知,即向投资人告知当地安检机构数量和分布情况,供投资人参考,引导理性投资。如果投资决定结果已确认的,省质监局将在网站上对新建安检机构进行社会公告,供其他投资人在决定投资时参考。
目前,质监部门正会同相关机构对之前出台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建设规范》进行修订,“争取把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并对法人资格、土地、面积、距离等相关技术条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安检机构建设。”刘红宁表示,质监部门还将加强安检机构的日常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