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阳光鸿运投资人因借贷纠纷未按时交房 业主集体上访
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消息(记者 朱荣杰) 通江县“阳光鸿运”房产项目投资人王某、李某二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不能给已购该房产近140名业主按时交房,业主自发组织在通江县、巴中市相关部门多次集体上访维权。
据了解,通江县“阳光鸿运”项目合伙人王某、李某两人因民间借贷纠纷而造成该项目停工,最终多方闹上法院,致使涉及该项目累计案件达35件,涉案诉讼金额2868万,而140户购房业主也因未能按时住上新房,不得不开始艰难的上访维权路。
据业主杨某介绍,他先后缴纳20多万现金购买了“阳光鸿运”里一套房产,购买时约定今年5月1日交房,今年年初竟然得知该项目其中一合伙人李某私自拿空白《商品房预订协议》从他人手中借款用作他用,后被开发公司和合伙人发觉最终闹上法庭,而造成房子迟迟不能交到手中,于是杨某和其他100多名购房户一道加入到上访维权行列。
部分业主静坐维权
“这几个月我们是天天找开发商、建设局、县政府,都得不到解决,最后找到巴中市人民政府,只希望政府能给老百姓一个说法,但是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得到解决,甚至每次他们打官司我们都在庭审现场旁听。”
据四川欣都建设开发公司介绍,2013年12月,公司发现“阳光鸿运”账户上一笔600万元款项被挪用,后深入调查发现挪用资金达2000多万,同时发现给销售公司的“商品房预订协议书”被人拿去作个人民间借贷,2014年元月向通江县公安局报案,要求彻查此事。
2014年8月22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民间借贷纠纷”案,借款人刘某将李某、王某及欣都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偿还刘某借款135万,判决李某及王某共同连带偿还原告借款80万,驳回原告刘某对欣都公司诉讼请求及其他请求,部分业主代表出庭旁听。
然而正当业主期盼判决生效,能尽快处理关于按时交房的问题时,原告刘某、被告李某相继不服,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与2014年11月20日开庭二审,10多名业主代表旁听,“明眼人都很清楚,就是李某自己背着公司及合伙人,私自用空白合同作抵押在他人手中借款,哪知道他居然这么不要脸,还要打官司。现在我们只希望二审能很快定性,尽快解决我们房子问题。”业主们说。
据业主李某介绍,20日二审庭审结束后,通江县分管建设副县长非常关心此事发展,二审结束后亲自打电话询问现场情况,而李某也向该副县长提出了100多户业主的意愿,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