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民政局抓实社会救助工作助力扶贫攻坚

30.05.2016  09:09

 

  一是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且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今年以来,累计发放低保金1.87亿元,城乡低保月补差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60元和150元。

  二是狠抓特困人员供养。加大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农村五保应保尽保。目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50%,发放五保供养金2553.51万元。

  三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目前,累计救助198145余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925.4万元。

  四是实施临时救助。加强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及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面临比较急、难问题的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保障其基本生活。目前,共实施临时救助440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20.35万元。

  五是大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对贫困村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给予倾斜,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助学、就医、项目推动等方面的扶贫作用。今年以来,共实施慈善救助750人次,发放慈善帮扶金25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