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纳溪:抓实“三项制度”建设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07.11.2014  17:32

   四川在线消息(段国海) 泸州市纳溪区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落脚点,狠抓“三项制度”建设,有力纠治“冷、硬、横、推诿”现象,着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落实首问责任,温暖办事群众的心

  纳溪区结合自身实际,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大厅、房监中心、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等服务窗口,以及服务部门30多个服务部门,开展“三强化活动,有效落实首问责任制,取得良好效果,办事群众普遍表示满意。

  强化“一次性”意识。首问责任人要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一次性书面告之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让群众跑第二趟。

  强化“多面手”意识。首要责任人不仅要对自己的岗位得心应手,还要对其他岗位的办事流程和基本业务通晓,做到有问必答,无“NO”服务。

  强化“问责”意识。设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器,当场让群众对首问责任人服务进行评议,其结果作为首问责任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奖惩机制,进行责任追究,提高重视程度。

   保证限时办结,保护群众得腿

  集中办公的优势,在企业把准备齐全的相关材料交到政务服务中心后,政务服务中心代理办好所有的证照,避免发生企业人员在多个部门来回跑、多次跑的现象,为企业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编制办事指南进行政务公开,让企业和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避免出现因材料准备不足而跑冤枉路的现象。更重要的是优化办事流程,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确保政务服务真正发挥集中办公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作用。

  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一个突破口,坚持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便利企业群众”为指导,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四减少”为核心,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宽进、简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联审、联办”,为民服务事项要“便捷、高效”为目标,通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清理审批前置、规范收办件程序等举措,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建设、民生问题等,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方式,提高多部门联动审批运作效率,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再提速20%。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群众满意

  纳溪区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少数单位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服务项目和关键的办事环节留在原单位办理的问题,政府专门出台深化行政提示改革,落实“两集中三到位以一绝”工作的通知,凡是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证窗口的部门,其部门所有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禁止“两头受理”“双轨运行”和“体外循环”现象。政务服务中心将会同区监察局加强督察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小权进、大权不进”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