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关键突重点 构建反腐新常态
5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乐山市就贯彻落实《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前往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财政局实地查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后,召开座谈会,与部分省人大代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他们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乐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乐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建议乐山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底线,全面梳理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从思想教育、制度约束、风险防控、干部管理和强化监督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构建与推进“四个全面”相适应的反腐新常态。
黄润秋在讲话中要求,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着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常态。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和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从严治权有机结合,坚持经常抓、长期抓,逐步铲除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要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为核心,着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创新,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点位,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健全完善预防制度和措施,切实解决制约权力运行一般要求多、刚性规定少的问题,完善细化规章制度,强化追责处罚条款,切实增强预防制度执行力,从源头上扎紧行权篱笆,确保把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黄润秋强调,要进一步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要突出预防工作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实施特别预防。要突出预防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矿产水电土地资源出让和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等问题;要突出预防国有企业销售、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股权变更中的权钱交易问题;要突出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专项补贴款物发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要针对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开展跟踪调研,不断总结预防工作经验,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规律特点,探索预防工作新方法、新措施、新手段,提高预防质量和预防效果。要紧紧围绕预防重点对象,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大力推进个人预防、家庭预防、单位内部预防、专门机关预防和社会预防,实行职务犯罪综合治理,不断增强预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