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法官检察官 如何把关?揭秘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06.05.2016  11:20

□本报记者 庞莹

4月29日,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成都召开。

肩负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任,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将如何遴选法官检察官入员额?近日,省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委员会成员都是哪些人?

强调专业性 社会各界代表不低于50%

第一届遴选委员会由来自省直有关部门的7名专门委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专家、律师代表等50名专家委员组成。其中,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审判业务专家、检察业务专家各5名,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专家、律师代表各10名。“我们严格遵循中央关于遴选委员会的规定,坚持在中央大框架下进行框架构建。如坚持在省级设立遴选委员会、将遴选委员会与惩戒委员会分设、委员会社会各界代表不低于50%等重大问题,确保改革不走样、不变形。”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人大代表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从省人大代表中推荐,政协委员由省政协委员工作室从省政协委员中推荐;法学专家由省法学会从在川高校、科研院所法学专家中推荐;法律实务专家由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从全省政法系统中推荐;审判业务专家由省法院从全省法官队伍中推荐;检察业务专家由省检察院从全省检察官队伍中推荐;律师代表由省司法厅会同省律师协会从全省律师队伍中推荐。

由于遴选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统一对全省法官检察官遴选进行专业把关,所以专业性很重要。比如,担任专家委员的法学专家须具有教授或研究员以上专业职称,专业水平在全国、全省知名度高;担任专家委员的法律实务专家都是从事政法实务工作20年以上或获国家、省部级表彰、荣誉称号;担任专家委员的律师都已执业15年以上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专家委员由遴选委员会聘任,每3年更新一次,每次更新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其中,专门委员实行职务性安排,如遇工作变动,由其接任的人员自然替补。专家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