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川水函[2011]1271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6〕32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新技术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50号)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必须参加时间累积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我省水利行业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继续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 培训对象。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继续教育的培训对象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本次继续教育的培训对象为:2011年度各市(州)、厅直属单位及有关单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厅直单位、有关单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政工、教师类)的所有人员。
三、 培训方式和内容
1、培训采取脱产集中学习方式进行。
2、培训将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讲课,培训结束后,采取写心得和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四川省人事厅统一制作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3、培训内容以水利部《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大纲》为基础,主要开设水利规划、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农田水利管理、水资源的开发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专题。
四、 学员入学报到事项
1、学员报到时,须交本人近期证件照(1吋)1张,照片背面请写明所在单位及姓名。
2、本期培训,每位学员需交纳资料费,并按规定收取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报到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地点:成都市万福桥武都路15号天府美丽华酒店,培训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10月12日,美丽华酒店联系电话:028-66511555。
4、请各位学员在往返途中及培训期间注意安全。联系电话: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联系人:唐青龙,陈晓梅,联系电话: 028-86932236。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