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刺”“找茬”?汶川县这样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01.08.2023  16:35

  中新网四川新闻8月1日电(伍排勇)“该案调取书证不规范,未进行‘三注明一盖章’,引用条规未具体到款、项。”近日,在汶川纪委监委审理室里,来自7个镇纪委的干部在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时,一边细心翻阅案件卷宗,一边与汶川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人员面对面交流,不时对案件开展“挑刺”“找茬”。

  近年来,该县以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为着力点,逐年对乡镇纪委案件质量进行“全身体检”。每次交叉评查均由县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镇纪委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文书档案、处分执行等方面,对上年度案件质量开展评查。

  “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是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乡镇纪委案件办理的重要举措,在全县持续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目的是提高审查调查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汶川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一年一次的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已成为县纪委监委的一项常规动作。通过全县7个镇纪委交叉检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随机抽查,形成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

  “这样的方式很好,我们自己认为办得很好的案件,评查时总能指出不规范的地方,让我们认识到了平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通过交叉评查,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增进交流、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汶川县映秀镇纪委副书记李艳说道。

  据悉,汶川县已连续两年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每次评查结束后,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梳理汇总、审核把关,形成问题清单后书面反馈给各镇纪委。针对本次评查发现的17件乡镇纪委案件问题20条,在县纪委常委会上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方案,由联系班子成员督促推动各镇纪委正视问题,抓好问题整改,以责任倒逼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提升。(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