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金融扶贫的“点”和“根”

29.01.2015  11:35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调研时指出,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精准度,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近年来,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形成了两方面的鲜明特色:一是地域上的“集中连片”,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目前我国共划分了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加上已明确实施特殊扶持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共14个片区,680个县,作为新阶段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这些片区地理位置临近,大都具有相似的经济社会结构和风土人情,一旦形成有效的扶贫开发经验,便于进行复制和推广,从而提升扶贫效率。扶贫开发的另一个特色是突出“精准”,避免“撒胡椒面”,改“漫灌”为“滴灌”,要求相关部门选择那些立足当地实际、有可持续发展前景、富民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来实施扶贫开发,讲求因地制宜、精准对接。

  金融扶贫是扶贫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因其参与主体之一为金融部门,对扶贫开发项目的可持续性、微利性有一定的内在要求,这也决定了金融扶贫既不是慈善救济,又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在保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信贷投放,启动示范和带动效应明显的扶贫项目,激发贫困人群的内生发展动力,从而实现可持续的脱贫和发展。因此,金融扶贫更要在“精准”上下工夫,“造血”上谋长远,更要扶到点上和根上。

  什么是扶贫的“”和“”?笔者认为,就是能形成显著的示范效应,取得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进而实现“由点及面”的扶贫实践。这些实践能够“授人以渔”,能够激活“造血功能”,从而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发展动力,走上可持续的脱贫致富道路。

  找到金融扶贫开发的“”和“”,金融部门要有扶贫开发的大视野,要积极推动形成政府主导,财政、扶贫、金融等单位相互配合的良好氛围,用足、用活现有的政策,凝聚各方合力。笔者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地方针对扶贫贷款项目的财政贴息资金每年闲置达数千万元,甚至陷入了“贴息资金拨付—闲置—被收回”的无效循环。对此,相关部门的解释是没有好的扶贫项目,问题在于,扶贫部门认可的项目不一定能通过银行的信贷审批关,而银行感觉不错的项目,扶贫部门似乎不是很感冒。两个部门两套标准,最终使得本应用在“刀刃”上的资金躺着睡大觉。可见,在政府的主导下,金融要与其他部门充分协作,厘清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才能提升金融扶贫开发的效率。

  找到金融扶贫开发的“”和“”,金融部门要睁大眼睛,找准、找好扶贫项目,以“接地气”的项目为“支点”,充分发挥信贷资金的撬动作用,放大扶贫效果。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了“扶贫羊”被吃的新闻,说的是某地搞扶贫,给一贫困村提供120头母羊,却被村民吃掉了大半。乍一听,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羊毛、羊奶都是宝,养羊致富多好的事,为啥村民不买账?原来,村民住上了新型农村社区,没有羊圈的位置。再者,村子周围全是戈壁荒滩,没有草也没有水,没法放羊,所以就有了“扶贫羊”被吃的新闻。试想,如果金融部门一时冲动,支持“扶贫羊”项目上马,那么遭殃的可就不仅仅是几只羊了。

  找到金融扶贫开发的“”和“”,金融部门要“撸起袖子使劲儿挖”,让金融扶贫产品多些“泥土味儿”。“家有万贯带毛的不算”,对于家畜养殖的扶贫项目,金融部门早已不再是“敬而远之”,而是积极联合畜牧局、保险机构一起设计和完善信贷方案,让信贷资金在“安全模式”下发挥帮扶效力。针对农户的小额扶贫贷款,不再要求有“吃皇粮”的公务员进行担保,而是创新“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模式;或以“信用村”建设为载体,赋予村两委一定的推荐和贷款初审权力,以多维度的贷前审查来破除一些不切实际的担保条件,创新方式为贫困人群增信,增加其受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