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印发《四川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01.09.2018  01:1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增存挂钩”机制,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四川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在全省集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并依法依规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要求各地在全面摸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工作任务台账,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抓推进、抓整改、抓完善,按时完成本区域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到专项行动结束,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率均要达到16%以上。省国土资源厅将依据2018年12月31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对各市(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方案》强调,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涉及到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多个部门。各地要建立政府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凝聚各部门合力,综合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方案》要求,各地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处置整改工作与加快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业务管理能力结合起来,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