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曝光12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
中新四川网11月27日电 (记者 刘忠俊)成都市食药监局27日公布了2015年第五期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及乳制品监督抽检结果,本期抽检1345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其中生产环节6批,流通环节4批,餐饮环节2批。
通报称,成都市食药监局按计划组织展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具体包括蔬菜、水果、生鲜畜禽肉、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含桶装水)、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酒类、粮食及其制品、糕点、乳及乳制品等产品。
据了解,本期监督抽检共1345批,不合格样品12批,其中生产环节6批,流通环节4批,餐饮环节2批,总体不合格率为0.89%。生产环节方面,对食品生产企业351批食品样品开展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主要有调味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含桶装水)、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水产制品等。抽检结果6批样品不合格,包括四川京韩四季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编号为SJD-201508896的红油郫县豆瓣、新都区龙桥镇长宁竹海罐头食品厂生产的编号为SJD-201507833的原汁罗汉竹笋等。
流通环节方面,对成都市商场、超市、专卖店等流通环节的406批食品开展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主要为饮料(含桶装水)、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酒类、糕点、淀粉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等。抽检结果4批样品不合格,包括四川懒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编号为SJD-201507932的手撕烤兔、揭西县雅味园食品厂生产的编号为SJD-201508993的九制乌梅等。
餐饮环节方面,对成都餐饮经营企业123批食品样品开展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主要有粮食及其制品、饮料(含桶装水)、调味品等。抽检结果2批样品不合格,包括编号为SC20153694的自制串串卤汤,以及编号为SC20153692的自制烧菜香油都检出含有罂粟碱。
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尤其在流通环节、餐饮环节抽取的样品,涉及上一环节标称生产经营主体时,要严格明晰本环节与上一环节各自主体责任,避免公众因认识上的误区,将流通环节或餐饮环节的主体责任误判给生产环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第一时间启动对不合格样品生产经营主体所应承担的主体责任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不出现以偏概全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错误转嫁情况。”该负责人称,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责任主体,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成都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31热线电话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举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