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11批次学生毕业清考通知

18.11.2016  17:32
        各学习中心、各位学员:
        为了帮助学生通过课程考试,顺利毕业,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定于2016年12月10、11日进行毕业清考。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0、11日。
        二、考试对象:14秋及以前没有毕业的学生。
        三、考试预约:本次考试实行网上预约考试。
        预约时间:2016年11月22日—11月27日。
        预约操作:学生登陆学员空间,个人信息,进入“毕业清考预约”提交需要考试的科目,具体操作请见《毕业清考预约操作手册》。
        学习中心登陆学习中心管理空间,考试信息,进入“毕业清考预约”帮助学生提交需要考试的科目,具体操作请见《毕业清考预约操作手册》。
        四、考试要求
        1、请校外学习中心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和《关于校外学习中心考务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组织考务工作人员学习《考务管理工作手册》,提高认识,熟悉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监考、巡考的职责以及有关注意事项,掌握违纪违规的处理办法和程序(特别注意:必须当场填写有关表格和要求学生写认识,并与作弊实证封存),坚决防止、杜绝作弊,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2、请校外学习中心组织学生进行考前的考规考纪以及考风教育,认真学习《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进一步提高学生对考试工作的认识,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坚决防止并杜绝学生违纪作弊现象,严防代考。对违纪作弊的学生严格按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进行处理。
        3、根据《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9款:“阅卷教师发现试卷答案雷同,并经审核确认属实的行为”,对“试卷答案雷同”的行为严格按照作弊条例处理,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如是本科层次的学生,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对大面积出现试卷答案雷同情况的,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该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处理,并重新组织考试,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校外学习中心的办学资格。
       
        注:考试作业课程不在清考考试范围。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