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03批次学生期末课程考试的通知
31.12.2015 16:15
本文来源: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各校外学习中心、各位学员: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603批次学生期末课程考试定于2016年3月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表一。
为了认真做好校外学习中心的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校外学习中心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考试纪律,确保教学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校外学习中心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和《关于校外学习中心考务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组织考务工作人员学习《考务管理工作手册》,提高认识,熟悉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监考、巡考的职责以及有关注意事项,掌握违纪违规的处理办法和程序(特别注意:必须当场填写有关表格和要求学生写认识,并与作弊实证封存),坚决防止、杜绝作弊,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请校外学习中心认真填写《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考场安排表》(见附表二),并于2016年3月5日前报送网络教育学院考试办公室(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28-85460105。
三、请校外学习中心组织学生进行考前的考规考纪以及考风教育,认真学习《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进一步提高学生对考试工作的认识,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坚决防止并杜绝学生违纪作弊现象,严防代考。对违纪作弊的学生严格按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进行处理。
四、根据《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9款:“阅卷教师发现试卷答案雷同,并经审核确认属实的行为”,对“试卷答案雷同”的行为严格按照作弊条例处理,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如是本科层次的学生,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对大面积出现试卷答案雷同情况的,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该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处理,并重新组织考试,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校外学习中心的办学资格。
五、请校外学习中心提前进入“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空间”,在“考试信息”栏查看考试安排、考生名单、考生考试课程汇总、准考证查看等,并按要求准备好考试所用答卷纸、各种表格及文件资料。
六、请校外学习中心提前做好考场安排工作,2016年1月8日后不再受理学习中心整体提前、延后考试申请。
特别注意: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四门课程,将以在线作业成绩作为课程学习总成绩,期末不再进行统一的纸质考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服务中心
本文来源: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31.12.20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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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成都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