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炒货糕点等抽检18家22批次产品不合格

17.12.2014  14:09

不合格产品名单。(截图)

不合格产品名单。(截图)

        中新四川网12月16日电 (记者 刘忠俊)16日上午,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近期对该市炒货、糕点、蔬菜制品、调味品、大米等401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669批次产品监督抽检情况。

        通报中称,此次抽检除对上述食品的主要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外,重点对豆瓣的黄曲霉毒素B1、饮用水的溴酸盐和余氯、调味液的氨基酸态氮等质量安全指标进行了检测。抽检的669批次产品中,合格647批次,合格率96.71%;有18家企业的22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

        抽检结果显示,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的炒货、糕点、蔬菜制品、调味品、大米等产品质量总体稳定,但企业对产品微生物指标的控制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生产条件需要进一步改进,对原料把关和产品质量控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针对18家企业的22批次不合格产品的问题,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叶梅分析认为:“11批次豆瓣酱不合格,其中10批次黄曲霉毒素B1超标、1批次食盐超标。不合格单位均为中小企业,对产品的质量管控能力普遍较低。

        叶梅还对5批次饮用水不合格问题进行了分析,称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杀菌环节控制不当,包装瓶(桶)的卫生达不到要求,另外还有瓶盖、灌装设备或管道的清洗消毒不彻底,灌装车间洁净度达不到要求等。

        造成余氯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主要是对桶的清洗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二氧化氯浓度过高,余氯吸附在桶壁上未用清水清洗干净导致余氯超标。溴酸盐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是水源水中含有溴化物,生产过程中不能通过过滤、渗透系统有效除尽,而在臭氧杀菌过程中臭氧过量所致。

        4批次调味品不合格中,造成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是配方设计人员不了解各批次原料氨基酸态氮含量导致生产配方设计不合理,生产过程未按配方准确计量投料,搅拌均匀,另外就是为降低生产成本有意为之。造成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可能是生产环境卫生状况很差,消毒液有效浓度不够,工人对手、工作服、鞋、帽等清洗消毒不彻底,生产工器具清洗消毒不到位,包装用工器具被污染,封口不严密等。

        造成总灰分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是,香辣包(固态调味料)标签明示执行标准为GB/T15691-2008《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该标准规定总灰分≤10g/100g,由于所检样品配料中含有食盐,导致灰分不合格,系执行标准选用不当造成。

        目前,成都市食药监局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对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理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