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须全流程监管
26.07.2016 14:37
本文来源: 扶贫与移民
财政部近日表示,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2016年中央财政将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规模,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地方部分达660.95亿元,比上年增长43.4%。
目前,我国仍有5000多万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合适的脱贫路径千差万别,要求扶贫政策、举措、思路和模式、方式必须“按需脱贫”“对症下药”。在时间紧、任务重、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脱贫攻坚中的任何环节都容不得半点马虎、每一项工作都不能拖泥带水,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扶贫方略、完善扶贫机制、扭住扶贫“精准”不放松,把每一分每一厘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使其收获最大的扶贫效应。
今年中央财政加大扶贫预算,再次彰显出对如期实现全面脱贫攻坚目标的必胜信心。从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地方的用途来看,主要增加了对绩效评价和扶贫成效奖励的资金规模,安排了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少数民族扶贫、以工代赈、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三西”建设等,体现出中央扶贫资金使用安排的“精准”。
但是,财政扶贫资金增加,后续监管也必须跟进。庞大的资金下放后,资金流向的透明、公开以及使用的精准高效必须落实到位。扶贫资金最终流向哪里、使用了多少、如何使用都需要系统的调查研究、严密的审计和不放过每一个环节的监管,唯有如此,扶贫资金才能真正起到“扶贫”的作用。(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伍 果)
本文来源: 扶贫与移民
26.07.201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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