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扶贫移民局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04.03.2015  19:06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月进行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二是落实责任。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区市县扶贫移民办(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扶贫移民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和成员与干部职工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廉政谈话,根据工作重点和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可随时开展廉政谈话。每年召开1次“述职、述廉、述险”大会,选择部分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会上进行“三述”。四是严格考核。每半年开展1次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五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市扶贫移民局党组会议制度》、《市扶贫移民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市扶贫移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扶贫移民局公务接待制度》、《市扶贫移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定科室办事流程图,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六是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规范决策、用人、理财制度和行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围绕权力运行是否制衡、防控措施是否有力、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排查,同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七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市局与区市县扶贫移民局(办)主要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内容及风险点制作成告知牌,放在干部职工办公桌上,随时提醒勿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广安市扶贫移民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