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移民局宣讲组走进峨边 扶贫有《条例》 脱贫有办法

02.06.2015  20:19

 

为切实抓好6月1号《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昨日,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刘兵率省扶贫移民局基层宣讲小组第一组来到乐山市峨边县新场乡桃花村,走进村民家中,为村民讲解《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你的权力是哪些,《条例》给你规定得很清楚,政府的权利是哪些,义务又是哪些也规定得很清楚。” 刘兵来到该村贫困户许永福家将《条例》单行本送到其手中。刘兵一行先后来到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桃花村三组和六组,走进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家庭情况以及贯彻精准扶贫要求的落地情况。

 

随后刘兵一行还与村民代表们围坐在一起,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意义,《条例》的内容、亮点,为贫困群众讲解《条例》与精准扶贫的要求,并听取贫困群众对《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宣讲组一行还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单行本送到村民手中,让村民们详细了解《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贫困户的权利和义务。

峨边县桃花村村支部书记张龙银在听完宣讲组宣讲后表示:“这些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我们如何开展扶贫工作有了指导。有些措施安排、项目的管理,以及资金的落实,监督各部门对这些的管理都有一些规定,这使老百姓发展项目心头踏实。就像省、市扶贫移民局的负责人说到的一样,我们要发挥脱贫主人翁精神,思考未来村子的发展方向,真正做到‘扶贫有《条例》,脱贫有办法’。下一步,我们还将组织大家进一步深入学习。

据悉,《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共9章61条,分别为总则、扶贫对象、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件。《条例》对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强化扶贫开发措施以及财政投入长效增长机制都有明确规定;《条例》的实施对我省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