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最后一公里”为何成为“贪腐重灾区”?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詹奕嘉、黄浩铭、陈菲
随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但一些贪腐“黑手”却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
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92人,与2015年同比上升102.8%。
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为何发案突出?如何更有效地严惩严防“劫贫济腐”问题……围绕这一系列问题,“新华视点”记者奔赴广东、广西,对检察机关查办的一些扶贫腐败案进行了深入采访。
“ 雁过拔毛” 一村半数危改资金进入干部腰包
“去年突然有几个检察官来找我,我才知道自己的危房改造款被人吞了将近一半。”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鸟坑村村民高乃闸回忆说,2014年,他领到8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而他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可以拿到15000元。
检察机关查明,2013年至2014年期间,该村村支书高朝胜违规收取住房困难户的银行存折后到信用社领取现金,以现金方式不足额发放危房改造扶持资金,截留13户住房困难户80000元,相当于一半危房改造资金落入了他的腰包。2016年,高朝胜被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检察机关查办的这些案件,在扶贫领域有一定代表性。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职务犯罪案件118人,绝大部分是村两委干部和工作人员,而且窝案串案、群贪群腐现象较为突出。这些基层干部被群众讽刺为念歪扶贫“好经”的“歪嘴和尚”。
从涉案金额看,去年广东扶贫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平均每宗12.5万元,最高涉案54万元。
“一些涉案人员虽然级别不高,涉案金额不大,但夺取的是贫困群众的‘活命钱’,坑民害民的行为危害性大,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魏说。
近年来,多地职能部门采取村账镇管、建立村财监督小组、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力保扶贫资金精准落地。为何在如此之多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下,有的地区依然发生扶贫贪腐案件,甚至出现基层“塌方式腐败”?
记者就“劫贫济腐”背后的因素采访了多位检察官、基层干部和村民。
村务公开程度不足,是绝大部分出现扶贫腐败问题村落的“通病”。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双璜村原村支书宋富强等5名村干部2014年通过借村民身份证造假材料方式,骗取扶贫专项资金32万元。
五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宙告诉记者,该村村务公开内容常年不换、财务制度十分混乱,重大事项、重大开支根本不公开,甚至出现晚上信息上墙、次日早上撕掉的“走过场”公开,群众无法了解村务特别是扶贫政策真实情况。
更为恶劣的是,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材料申报和审核权,公开向群众索取好处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原支书黄旺福利用帮助危房改造户办理补助资金申请的职务便利,采取不给回扣就不帮办理申报材料的方式,向20多户危改户索取了11万多元的钱财。
检察人员调查发现,这些危改户大部分生活困难,有些还是残疾人,这种直接面对群众,坑民害民的行为使得当地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诱发职务犯罪的扶贫信息不公开问题,多地检察机关正与扶贫部门紧密协作,推动扶贫资金阳光化、规范化运行。
在广西恭城县,检察机关整合全县各惠农扶贫部门数据,搭建惠农扶贫大数据信息平台以及“互联网+扶贫+预防”的工作模式,将全县所有惠农扶贫资金发放情况整合到信息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查阅和监督,打通了扶贫资金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记者从最高检了解到,为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全国检察机关正着力强化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安全落实到位。
去年8月开始,广东省清远市多了一批“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作为廉洁扶贫的“前线守护者”。
“聘任这26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6名基层检察室负责人,就是希望增强扶贫一线的社会监督力量。”清远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于宏斌认为,应扩大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试点地域和选聘范围,邀请媒体记者、驻村律师、挂点镇街干部等加入这一队伍。
信息化的应用对检察机关整治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广东,省检察院正协调省扶贫办将“扶贫云”信息管理系统向检察机关开放端口。该院副检察长李粤贵说,这意味着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可实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和扶贫资金安排等基础数据有效共享,使检察机关实时掌握扶贫开发基本情况。
在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借助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乡镇网点多的优势,与其联合打造预防职务犯罪邮政媒体宣传网,在广西区内650个邮政营业网点的屏幕媒体终端播放,覆盖全区14个地市、75个县区、480多个乡镇,拓展了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宣传的覆盖面。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入分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手段、方法和易发多发的环节,查找当前扶贫领域资金项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性漏洞,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标本兼治,构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