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日:一次向贫困宣战的社会再动员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同意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2014年是首个全国扶贫日,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地应在首个“扶贫日”期间,开展一系列主题为“邀您一起,扶贫济困”的活动。
实现更有质量和水平的小康社会,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富裕这一奋斗目标。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必须向贫困宣战,让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脱贫致富,也是全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应当看到,虽然我国的经济总量已位列世界第二,但人均收入排名在全球并不高,还有大量的绝对贫困人口亟待脱贫,扶贫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前不久表示,中国贫困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贫困程度还比较深,贫困人口不仅收入水平低,一些地方还面临着吃水、行路、用电、上学、就医、贷款等诸多困难。按照国家的标准,到2013年底还有8200多万贫困人口,如果参考国际标准,还有两亿多人。
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社科院2011年发布的人权蓝皮书认为,中国应当将贫困线标准提高到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25美元的标准,那么扶贫对象将会扩大到1.5亿。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扶贫标准只有世界银行标准的一半,无以达到国际标准也就是世界平均水平,意味着扶贫政策的成色不足,一方面既有的扶贫人员无以得更多的扶持与救助,另一方面又有大量人员被排除在政策的门槛之外。时下国家扶贫部门能将贫困标准,对接国际标准体现了对扶贫质量的更大要求,也增加了扶贫工作的难度。
然而,扶贫作为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仅靠政府扶持就能全面解决问题。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其中包括扶贫者本身,比如如何从政府投入向社会救助、全面参与,充分利用社会的整体资源,打一场扶贫总体战;还比如在扶贫的方式上,如何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方式转变,同样需要寻找一把解题的钥匙;还比如被扶贫者的思想和观念如何解决,在政府引导之下发挥主观性和能动性,避免等靠要的思想,使浅层扶贫向纵深扶贫递进。更为关键之处在于,让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和参与扶贫事业,“扶贫日”无疑扮演着点火器、助推器和润滑器等各种角色。
万事开头难。如果说扶贫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关注民生“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那么做好认识与责任“最先一公里”,更是作用巨大意义深远。众多事实证明,设立节日对于促进某项工作,具有无以替代的作用。比如世界水日、关灯一小时等活动的举办,对于培育全民节能环保,低碳降耗的认识和习惯,发挥了关键的载体功能。“扶贫日”的设立和各项活动的开展,自然也能起认识普及、意义宣讲、责任强化和行为促进的作用,并以仪式的庄重性,进行了一次扶贫攻坚的再动员。
穷者独善其身,达则兼治天下,扶危助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义不容辞的国家担当、社会责任和个体义务。构建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位一体的扶贫体系,构建打整体战、攻坚战的扶贫举措,离不开“扶贫日”的冲锋号角,更需要“如今迈步从头越”的出师仪式。(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