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同向发力 全面扶贫攻坚——通川区扶贫组织机构建设工作纪实

04.11.2015  01:40

为切实加强全区扶贫攻坚工作,确保“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率先全面达小康”目标顺利实现,通川区四举措全域推进扶贫组织机构建设工作。

一是区级成立了“1+10”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全区成立1个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和区委常委,人大、政协联系领导、政府副区长担任,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贫困村乡镇办委负责人任小组成员;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扶贫移民局,与扶贫移民局合署办公。成立10个扶贫专项行动小组,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牵头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贫困村乡镇办委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二是升格区扶贫移民局机构规格。 一是按照“1+1”模式,将原属纯事业单位的区扶贫移民局升格为行政单位,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区扶贫移民局局长任区政府党组成员,下设区扶贫移民开发中心;设立行政编制7个,按一正二副设置领导职数5个,核定扶贫移民开发中心事业编制9个。

三是乡镇成立了“1+N”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乡(镇)长任组长,分管联系的党委副书记和政府副乡(镇)长任副组长;其余同志为成员。在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下,乡镇按照“1+2+2”模式,有贫困村的11个乡镇增设扶贫开发中心作为内设机构,党委副书记及分管副乡(镇)长分别任中心主任和副主任,选配至少3名专职扶贫干事;无贫困村的12个乡镇增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党委副书记及分管副乡(镇)长分别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至少选配1名专职扶贫干事。截止目前,全区共设扶贫开发中心11个,扶贫开发办公室12个,共配备专职扶贫干事45名。

四是45个贫困村挂牌成立扶贫开发服务站。 站长由“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担任,副站长由驻村工作队负责人与村委会主任担任,承担宣传指导、寻诊问症、分类施策、协调争取等工作职责。全区共挂牌成立扶贫开发服务站45个,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为骨干的专职扶贫工作人员135人。(桂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