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甘肃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政策措施

25.10.2013  11:07

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近期下发后,在全省上下引起了较大反响。《意见》围绕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以2016年、2020年为两个主要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了“一个核心、两个不愁、三个保障、六大突破”的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这些政策措施中,既有对过去行之有效举措的重申,也有适应新形势采取的创新之举。

   牵住扶贫“牛鼻子

  贫困地区之所以长期贫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基础设施非常薄弱,缺乏发展的基本条件。立足我省实际,抓住水、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就抓住了贫困地区民生问题的关键,也牵住了扶贫开发的“牛鼻子”。为此,《意见》特别强调,要全面解决贫困地区通村道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问题,其中,在农村公路方面,提高财政补助,确保每年建成农村公路1万公里和乡村客运站、停靠点1300个;在水利方面,立足不同的旱情特点和水源条件,加快引洮供水等骨干调水工程和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五小”项目建设;在危房改造方面,至2020年要基本实现农村住房砖混砖木结构全覆盖。这在我省扶贫开发史上就决心之大、力量之集中来说是前所未有的。

   易地搬迁“拔穷根

  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对那些确实没有条件生存和发展的地方进行易地搬迁,是“拔穷根”的有效办法。《意见》决定,在5年时间内对有搬迁意愿的112万人逐年进行易地搬迁,就其规模来说也是空前的。《意见》强调,要坚持规划先行,不规划不动迁。规划要同农村城镇化相结合,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同产业培育相配套,同即将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对接,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统筹推进安置区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要做到年均搬迁22.4万人,人均补助8000元,协调落实每户5万元的贴息贷款。

   创新机制找出路

  发展资金不足,一直是制约我省扶贫开发的突出瓶颈。《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优先支持扶贫资金使用效果好的县乡村。以县为主,建立统一的协调组织,运用市场机制,整合投向贫困地区的各类资金;允许按市场方式配置政府掌握的扶贫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组建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按照统贷统还的原则,放大投资总量,专项支持农村道路和安全饮水扶贫项目,力争每年投入200亿元左右;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贴息贷款竞争,采取差额贴息的办法,扩大贴息范围,加大贴息规模;创新扶贫项目实施机制,允许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这些政策措施,必将推动我省扶贫开发机制的不断创新。

   金融保障是关键

  强化金融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扶贫开发的关键所在,特别是产业培育的进程,说到底取决于金融保障的程度。《意见》对创新金融服务保障作了专门强调,要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延伸服务网点、加大信贷投放、强化金融服务;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扶贫资金互助社;支持省农村信用社尽快在贫困地区增设2500家村级金融便民服务站,确保农牧民在2.5公里半径内享受到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双联惠农贷款、牛羊蔬菜产业贷款、妇女小额贷款、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贷款;完善抵押担保、信用担保贷款机制,加快土地承包权等确权进度;增加财政补贴,拓宽农业保险险种和承保覆盖面,增强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应对自然风险能力;加快扶贫对象信用评定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可以说,这些政策措施抓住了全省扶贫开发中金融保障的重点难点问题,必将为金融扶贫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