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

25.05.2015  12:55
    5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即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出席发布会并作讲话。     自2011年以来,我省农村贫困人口从1356万人减少到2014年的500万人,完成减贫任务856万人。但长期以来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主要靠行政手段来推进,未能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和固化。《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颁布实施恰逢其时,是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填补了扶贫开发地方立法的空白,是扶贫开发法治化建设的一件大事。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共9章61条,贯彻了精准扶贫的要求,构建了大扶贫工作格局,强化了扶贫开发措施,明确了财政投入长效增长机制,确保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到位,符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突出了四川特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黄润秋在会上强调,《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我省在构建“大扶贫”战略格局背景下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法规,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我省各级人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把握《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精神实质,坚定不移地把扶贫开发作为我省的最大民生工程来抓,各司其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宣传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不断开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