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市州扶贫工作机构负责人将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

15.04.2016  12:21

    记者从4月14日召开的全省加强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和扶贫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我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扶贫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除成都市外的20个市(州)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同时兼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加强扶贫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是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协调的重要抓手。为此,省委决定,省和市(州)两级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

    为贯彻落实省委决定,《通知》做出了上述具体规定,要求除成都市外的20个市(州)及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可参加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参与本级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研究决策与工作部署。

    同时,《通知》还提出,要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按照新兼任职务任职条件选好配强市县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调整;选调一批能力强、作风正、工作实的干部充实到扶贫战线工作。(四川日报记者 熊润频)

责任编辑:汪昕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