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监督资金运用 对以权谋私“零容忍”
●不仅要推动把“零钱”变“整钱”、把“死钱”变“活钱”,更要推动把“整钱”“活钱”合理用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上
●要循着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和个人
●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坚决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问题
本报讯(夏明 记者 钟振宇)为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省出台《关于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意见》,提出“扶贫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行为“零容忍”。这是记者近日从省审计厅获悉的。
根据《意见》,扶贫审计将围绕五个重点开展,推动中央和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部署落实到位。
持续跟踪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围绕“六个精准”基本要求,持续关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效果,揭露和查处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完善、方法不得当,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树立脱贫实效导向,不仅要推动把“零钱”变“整钱”、把“死钱”变“活钱”,更要推动把“整钱”“活钱”合理用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上,提高脱贫成效。
着力检查扶贫资金安全绩效情况。重点关注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乡镇、村等基层单位扶贫资金管理运行和机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着力发现和揭示财经纪律意识淡薄、管理制度缺失、财务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要循着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和个人。
严肃揭露和查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坚决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问题,坚决查处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违规分配扶贫资金等问题,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将扶贫资金用于吃喝接待、公款旅游、奖金福利等问题,坚决查处借统筹整合之名搞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以严查严处促进严管严用。
切实关注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加大对我省扶贫专项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涉及的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及运营效果的审计力度,重点揭露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以及后续管护缺失等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等突出问题,促进扶贫重点项目发挥实效。
深入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密切关注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揭示和反映阻碍政策措施落实、制约资金整合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同时,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广运用。
《意见》要求,全省扶贫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均要纳入我省审计执行督查“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统一组织开展整改督查工作,实行“对账销号”,对扶贫审计结果及整改进行公告。《意见》同时提出,要做到“三个区分”,积极保护创新、支持实干、宽容失误,推动建立“容错”机制,为扶贫开发攻坚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