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提炼推广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四模式 助推贫困村产业发展

17.06.2017  01:56

  全省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改为农业厅牵头管理后,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助农增收效益,农业厅通过认真梳理,总结提炼了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的“四模式”,并在全省各地大力推广,助推贫困村产业发展、贫困户增收脱贫。 

   一是保底分红模式。 对有劳动能力,无资产、无养殖技术的贫困户,通过借产业扶持基金入股龙头企业或者合作社,按照“入股自愿、退股自由、保底分红、不担风险”的原则,带动贫困户增收。如渠县拱市乡绿水村的赵建国、贺先映等11户贫困户,借产业扶贫基金8.2万元入股到万学花椒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对贫困户收益实行保底分红,户均增收400元以上。 

   二是“借羊还羊”模式。 对有劳动能力,无资产、有养殖技术的贫困户,通过使用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发展养殖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如美姑县整合包括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在内的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购买基础母羊,投放给有饲养条件的贫困户,农户饲养1年后按照“1:1”比例偿还40斤以上的后代母羊,一只基础母羊一年可获纯收入约1500元。 

   三是代养增收模式。 对有发展意愿,无劳动能力和养殖技术的贫困户,由产业扶持基金购买牲畜交予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代养分红。如沐川县高笋乡安坪村把15万元产业扶持基金分别无息借给30户“失能”“弱能”贫困户购买鸡苗7500只,委托向阳坪养鸡专业合作社集中代养。合作社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接受村民监督。每只鸡每年按3元分利,每户贫困户每年可分成750元。 

   四是入股集体经济模式。 将产业扶持基金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实、盘活集体资产,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然后将基金股份的收益优先量化到贫困群众,剩余部分经村民同意后,提留用于村集体扩大再生产及公益设施建设。如古蔺县大寨乡富民村引进源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村集体名义投入包括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在内的300万元共建食用菌生产基地,并折资入股该公司,每年至少可获得10万元保底分红,并按70%平均分配到贫困户,剩余部分村集体提留用于扩大再生产及公益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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