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长: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07.03.2015  12:13
朱民阳

  今天,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长朱民阳接受新华网专访,结合扬州实践就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深入阐述。朱民阳表示,今年扬州将会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李总理报告要求,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法治化、发展规划法治化、重大决策法治化、行政执法的法治化,全面提高政府抓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改革与法治也是代表们和大家热议的话题。朱民阳表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习总书记“四个全面”重要论述中的重要内容,这次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改革与法治也用了很多篇幅进行表述和部署。我理解,改革和法治是政府推进工作的“两个轮子”,而且要双轮驱动、不可偏废。某种程度上,改革是破,重在创新突破;法治是立,重在规则程序,只有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改革,才能蹄疾而步稳。

  朱民阳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国梦来说,是最现实的需要;对保障全国各族人民利益来说,是最大公约数;对国际国内影响来说,能增强最大的认同感;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来说,是最公平也是最基本的尺度。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的必要条件。而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就是要提高政府抓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政府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准绳,以阳光透明为前提。

  首先要做到的是职责法定,就是政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可依。比如去年,扬州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梳理政府职权,最重要的一件工作就是清理并公布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部门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清单,目的就是要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要公开透明,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一方面,扬州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抓面上的政务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去年在运行平台上共办理行政权力事项达到接近2千万件。另一方面,突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抓点上的阳光操作,在土地出让方面,创新提出并严格执行以“净地出让、摇号主持、现场直播、全程跟踪”为主要特点的阳光出让模式。第三要完善制度,制度设计非常重要,这既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保障,也是把事情做成做好、让群众满意的前提。比如生态建设,扬州的一个重要的做法就是建立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作决议,强化制度的刚性实施。目前市区共设立永久性保护绿地31块294万平方米,不断扩大城市的“绿肺”。今年年初,市人代会又进一步通过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大力推进“治水”和“治气”。

  在新的背景和环境下,政府的法治建设正悄然发生着新变化。朱民阳分析说,这种变化至少表现在“两个更加突出”上。一是政府法治建设的刚性要求更加突出。特别是四中全会对法治政府建设明确的事权清单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重大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等等,都体现了刚性要求。二是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客观要求更加突出。去年出台的新《预算法》,对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公开透明、硬化预算支出约束等作出了新的规范,这对我们依法作好预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朱民阳表示,今年,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扬州将会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李总理报告要求抓好落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法治化、发展规划法治化、重大决策法治化、行政执法的法治化。行政权力清单法治化,就是科学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法无明文不可为。发展规划法治化,就是切实规范各类经济规划制定权力配置、程序、法律效力等制度。重大决策法治化,就是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阳光操作,切实提高经济决策科学化水平。行政执法的法治化,今年将继续探索功能区区域综合执法试点,着力推广城管、公安、交警、工商、街办“五位一体”的联合巡查、综合执法模式,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