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强扶贫监管检查力度

01.12.2015  08:54

 

(记者 陈淋) 今年9月中旬到10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11月30日上午,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大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做了报告。

  据悉,10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7个小组,前往14个市(州)和14个县(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深入28个乡镇、33个贫困村,随机走访贫困户和已脱贫农户37户;查阅《条例》宣传实施及扶贫开发档案材料200余卷;与村组干部、贫困群众及驻村干部230余名进行座谈交流;召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14次。黄润秋表示,《条例》施行仅4个月,省人大常委会即在全省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这在我省人大执法检查历史上尚属首次。

  黄润秋介绍,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结合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依法治贫、依法扶贫的法治效应初步显现。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750万人减少到2014年底497.65万人,贫困发生率相应从11.5%下降到7.7%,贫困地区面貌持续改善、造血功能明显增强,贫困群众各项收入不断提升、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仍然发现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黄润秋表示,贯彻实施《条例》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对《条例》和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不够,精准扶贫措施深入细致度不够,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不够,精准脱贫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不够,片区内外扶贫政策平衡不够,智力扶贫重视程度和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够。

  检查组分析认为,我省贫困面大、量多、程度深的现状还未根本改变,要实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497.6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1501个贫困村和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时间紧、难度大。因此,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和省委扶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深化依法治贫、依法扶贫,坚决打好打赢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确保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

  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做好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检查组提出六点建议,即进一步加强《条例》和省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强智力和能力扶贫力度;进一步加大扶贫监管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