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绿剑护农”专项执法保春耕 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510多万元

04.05.2017  11:34
  今年春耕备耕期间,我省各地农业部门以种子、农(兽)药、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春季“绿剑护农”专项执法行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截止4月底,全省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4万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门市)3.8万个,立案查处案件近600起,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510多万元。

  一、关键农时“集中查”。3~4月,在农资销售、使用旺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成都市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户2400余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件。自贡市对种子经营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查处假劣种子案件2起,涉案种子1100公斤,挽回经济损失6.5万余元。

  二、特定区域“重点查”。对农资经销批发企业、集散地、农业大镇(乡)和城乡、县际结合部等经销区域,重点巡查监管经销商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3月15日成都市对静康路农资市场,突击检查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的32家农资产品门店,立案调查6家涉嫌违法门店。洪雅县做到辖区内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果菜茶中草药产区、大型养殖场等农业种养、农资使用区域现场检查率100%。

  三、问题农资“源头查”。对近年农民群众投诉突出、屡次监测不合格的问题农资商品,依法追溯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销售单位,加强源头查处,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事件。乐山市农业、工商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对五通桥区生姜专业合作社久拖不决的化肥纠纷案件,依法由不合格化肥经销公司补偿姜农100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华蓥市落实巡查、监管、执法“三到位”,将执法重点放在查案件、端窝点、斩源头上,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5起,违规经营农资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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