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扔石伤人起纠纷 子提刀砍人获徒刑

28.10.2014  13:14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 (梁弄璋 兰有斌 记者付江) 江油一村民随手将地里的石头朝坡下扔,不想却伤了人,伤者上门索赔并与其子动起了干戈,导致伤者再次受伤。近日,四川江油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周军有期徒刑半年。

  今年4月7日,周某某(周军之父)在坡上翻地时,看到土里有块石头,就把石头捡起来,不假思索地朝坡下一扔,只听哎哟一声。周某某扔下锄头跑过去一看,原来不偏不倚砸到了正路过此地的本村青年王某某手臂上。幸亏没打到王某某的脑袋,周某某暗吸了一口冷气。周某某带王某某到医院检查,无大碍。但毕竟把王某某砸痛了,所以周某某赔偿了王某某200元钱。

  可第二天,王某某在亲友的怂恿下,到周家来索赔2万元,并说他的脑袋也痛了,周家是村中的富户,不敲白不敲。周某某怒道:“石头砸到的是你的手臂,你脑袋痛关我什么事?!”王某某说:“怎么不关?手臂上的神经跟脑袋是连到一起的!”周某某认为王某某是狮子开大口,纯粹无理取闹。之后,王某某就天天到周家来“示威”,周家不胜其烦,想给他2000元了事,可王某某不干,非要2万元不可,少一分都不行。

  周军见状,决定教训一下王某某。

  4月15日,王某某又来到周家闹事,周军拿起一把废弃菜刀冲了出去,并向王某某砍了几下。幸亏那废弃菜刀不是很锋利。后经鉴定,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事后,周家赔偿了王某某的医药费。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周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