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四风”监督“麻辣烫”品牌

13.05.2016  13:49

  ——解读《关于加强舆论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

  □本报记者 陈松

  近日,省纪委机关、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舆论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纪委和省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就出台背景和具体实施等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全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旗帜鲜明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促进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在当前高压态势下,一些“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进了“青纱帐”,改头换面。如果不创新监督模式,群众所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极易反弹回潮。对此,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要探索媒体、群众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

  问:为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媒体监督的重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督重点: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在脱贫攻坚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

  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将围绕上述内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辟相应专栏,确定监督选题,开展采访报道。对违纪问题公开点名曝光,对其中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形成强大震慑,回应社会关注。

  问:对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媒体与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联动?

  答:《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曝光问题分级交办机制,收集汇总媒体曝光所涉及的“四风”问题,按程序进行督办和处理,并及时公开回应。媒体做好曝光问题整改情况后续报道工作,配发党纪党规条文解读等进行广泛报道。

  此举就是要以媒体监督带动群众监督,开启全天候监督“探照灯”,以开放的姿态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公开透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问:对营造新闻舆论监督的良好环境,有何保障举措?

  答:《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媒体舆论监督采访活动,为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曝光问题应急处置机制,对媒体曝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处理结果。《实施意见》要求,相应新闻媒体要建立健全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监管和奖惩制度。

  目前,已有省级媒体开辟专栏,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针对“四风”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这种模式将长期坚持下去,力争形成四川媒体监督的“麻辣烫”品牌:“麻”就是让监督无处不在,密密麻麻;“辣”就是让批评直言不讳,警醒辛辣;“烫”就是让“四风”无处遁形,违者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