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发展新引擎 增强发展新动力
——人社部就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答记者问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7月15日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十三五”时期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我部会同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问: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从2016年至2020年,利用5年左右时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有效提升创业能力。
通知明确,各级有关部门在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活动中,主要有七项工作任务,具体包括:做好培训对象信息统计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积极开展互联网创业培训、依托优质资源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创业培训与创业孵化对接机制、做好创业培训对象后续跟踪扶持等。
要求将返乡农民工等人员中有意愿开展创业活动和处于创业初期的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针对其不同创业阶段的特点等,开展内容丰富、方式灵活、实用有效的创业培训,实施培训、孵化、服务“一条龙”帮扶,积极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成功创业、不断发展。
问:如何对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
答:通知提出,以生产性农业服务业和生活性农业服务业创业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创业培训。
力求依托真实项目设计培训内容,使培训成为试创业的过程,切实提高培训实效。开展多层次的创业培训。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结合适合创业的绿色农产品经营、民族传统手工艺、乡村旅游、家庭农家乐或输入地市场与输出地资源能够有效对接的项目等,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等培训。
对处于创业初期的人员,结合区域专业市场对企业发展需求,重点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对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重点开展发达地区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等培训,把小门面、小作坊等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