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成都打车软件功能涉嫌违规:加价约车 允许拼车

12.02.2014  11:16

  原标题: 打车软件功能涉嫌违规?很多细节确需规范!

      作为时下新兴的交通服务工具,手机打车软件自出现之日,就受到了不少市民的热捧。这种软件不但可以预约车辆,而且用手机支付打的费用,还能获得5元至10元钱的优惠,可谓既方便又实惠。

  不过,便利的同时,这种软件的使用本身也伴有不少争议。不久前,本报就针对一些司机为了抢单、赴约,或获取额外奖励,宁愿舍近求远放弃身边客,从而给一些乘客打车带来不便的现象进行了报道,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共鸣。一些用过打车软件的市民纷纷来电,表示这种软件本身功能及操作应用上,的确存在不完善之处,比如加价约车、允许拼车等等,客观上可能损害乘客利益,其中有的环节甚至涉嫌违规,“不是不能用,但细节之处尚需打磨,这才能从根本上做到便民、利民。”一位市民说。

  加价约车、允许拼车、开车刷手机……这些涉及打车软件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本期群众声音,记者联合市交委出管处、市交管局等部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大家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析。

   现象一:加价约车

   交通高峰期内

   不加价就约不到车?

  刚安装打车软件不久的陈先生认为,预约出租车的功能虽然方便,但不是每次都管用,平时能很快约到车,可一遇到交通高峰期,就不一定那么顺利,“有时候等半个小时,都不一定有人接单。”陈先生说,这时,如果在下单时增加小费,效果则大不一样,因为有小费的刺激,不少司机为了赚取额外奖励,就会积极抢单赴约,哪怕乘客在一些相对拥堵的路段,“小费最低是5元,有时得给到10元左右,才会有人抢单赴约。

  陈先生认为,虽然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但这样的加价行为还是应该规范,否则对于不愿意加价,或者加价较低的乘客而言,这样的规则反而会导致不公,“不能让打车变成一种竞价!

   调查分析:

   送客目的地在中心城区

   必须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是成都出租车行业一贯执行的规定。据市交委出管处介绍,成都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租价标准是依据市发改委相关规定,按照成价工(2010)138号文件,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执行。该通知明确规定,凡送客目的地在中心城区及双流机场范围的,必须打表计费,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超出以上范围的由双方协商收费。参照此规定,小费不属于计价器显示金额,不属于超范围的协商收费,因此如何界定、规范,尚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