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为了赚钱 不排除知假买假
法制晚报讯(文/实习生 唐宁)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近期,本市各级法院陆续通报典型消费案件,法院在审理涉及食品、药品等领域的消费案件时,支持“知假买假”行为,不良商家因不诚信经营被判作出3倍或者10的惩罚性赔偿。
记者发现,在朝阳法院去年审理的几百件消费维权案件中,只有一名原告是律师,其他的均为职业打假人,其中韦先生一人在朝阳法院就提起了92起诉讼。
昨天下午,《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韦先生,他称自己因为买了过期面包商家拒退,从而投身消费维权行列并提起了第一起诉讼。如今打消费官司三成啥也没捞着,他打假不仅是为了赚钱,“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职业打假人,任何人到超市购物都是消费者,商家都不能随意糊弄。”
法院发布
“职业打假人”
一年提92起诉讼
据朝阳法院民二庭庭长李有光介绍,自去年3月新消法正式实施后,朝阳法院受理涉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496件,较前年的受理量,增长了10.3倍,其中网购纠纷增长了4倍,这大部分的功劳都源自“知假买假”的特殊消费者。
朝阳法院发现,涉及食品领域的案件达256件,占案件总数近六成。“原告依据新《消法》的3倍赔偿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的10倍赔偿规定,可以获得惩罚性赔偿。”
李有光说,“在消费案件中,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消费者,我们法官都对他很熟悉了,自2014年5月至今,他作为原告方在朝阳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92起,大多涉及食品领域。”
典型案例
标签不符国标
乐购超市10倍赔
2014年7月5日,韦先生在乐购超市购买了澳大利亚干红葡萄酒7瓶、法国干红葡萄酒6瓶,共花费2025元。韦先生发现上述商品均未标明二氧化硫含量,此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是起诉乐购超市索赔,要求退货并赔偿十倍价款20250元及相关费用。
乐购公司辩称,涉案商品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显示该批货物符合法律规定。
经查,2013年8月1日以后生产、进口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的葡萄酒,应当标示为“二氧化硫”或“微量二氧化硫及含量”。韦先生购买的澳大利亚产红酒以及法国产红酒到货日期均在此期限之后。
法院认为,入境商检结果并不能证明该商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乐购公司作为经销商,应对商品品质包括外包装、产品描述等尽到法定的注意义务。涉案红酒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判令乐购超市退款退货并赔偿韦先生10倍货款。
对话
此前在韦先生起诉京东商城一案开庭时,记者看到了他提起诉讼的多个民事起诉书。在对职业描述时,韦先生称无业或自由职业。
提起这么多消费案件都涉及哪些领域?打假是为了赚钱吗?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韦先生。
买过期面包商家拒退 开始维权
法制晚报:您第一次打消费维权官司是什么时候?您一年仅在朝阳法院就提起92起诉讼,您是出于什么目的在打假?
韦先生:我是2014年4月开始搞专业维权的,以前我只是国贸CBD中某公司的普通销售员工。
去年4月,我在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要求该超市退货,但对方拒不认账,且态度恶劣。双方协商未果,我一怒之下将对方告上法庭,由此正式进入维权打假的行业中。说来我曾经是一名受害者,我现在打假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的监督力度。
法制晚报:您提起的消费维权诉讼主要涉及哪些领域?被告是实体店多还是电商比重更大?您是刻意去买“带病”商品吗?
韦先生:我一般做食品领域的维权,关于是实体店还是网购,取决于天气的变化。夏天去超市较多,冬天网购较多。但并不刻意,一般都是在自己需要买什么东西时,顺道逛逛超市或网购,就可能发现相应的问题。
比如我家米快吃完了,我去超市买米,就会顺带着看看其他商品,如果发现问题就买下来,然后再去维权。
证据来自百度 三成官司啥都没捞到
法制晚报:每打一起官司大约要花费多长时间,需要多少成本?
韦先生:官司打熟了就会发现,一个案子只需要在立案、开庭、宣判时去法院,如果是补充和更换新的证据可以邮寄。
我没算过打一场官司需要多长时间,因为我可以同时发现5个商品有问题,然后分别起诉维权。我的证据都源自百度,并不难找。我除了业余时间去跟客户谈装修装修合同,做点副业外,大部分时间都在维权方面,这是主业。
法制晚报:您打官司有什么技巧,会有败诉的案件吗?
韦先生:打官司不可能全胜诉,搭钱搭工夫、最后啥也没捞到的案子占到三成,例如起诉伊利面包虚假宣传一案。这个案子发生以后,被告方更正了自己的错误。最后法院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但实际上我是胜诉了。
相反,大部分企业和厂家是不会因为我这个小案子而改变的,那样即使我胜诉,其实对于消费者来说,还是失败了,我其实怕自己做的事对于净化这个消费市场起不到任何作用。
打假不仅为赚钱 商家不能糊弄人
法制晚报:您觉得自己算是职业打假人吗?许多职业打假人开了公司,靠打假赚钱,您打官司有没有赚钱的目的?
韦先生:我认为不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职业打假人”,首先都是消费者,是顾客,我不排除自己对部分商品“知假买假”是为了赚钱,因为不论做哪一行,首先是要生存,要吃饱肚子,但绝不仅仅是想凭着这个赚钱发财。任何人到了超市购物都是消费者,商家都不能随意糊弄。
延伸采访
职业打假有公益性
能监督市场商家
北京市律协律师张峻铭表示,普通消费者如果要打一场维权官司,保守估计成本在5000元上下,请专业律师每件最低在3000元(申请法律援助除外),同时还包括向公证处缴纳的证据保全费用1000元,以及诉讼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
“比如消费者在超市购得一箱过期啤酒,价值一般不会超过100元,即使打官司获得了10倍赔偿,维权成本也远远超出获赔数额,消费者就会放弃打官司的想法。此时消费者应保存证据,然后到消协、工商、质监部门投诉,与商家沟通协商。”
张峻铭介绍,“如果真要打官司,没有一年大多出不来结果。去年新消法开始实施后,出现了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潮现象,从积极的角度来讲,它具有公益性,能够对市场、商家起到监督作用,对消费者维权也有推动作用。”
打假需借助民间力量
应多支持惩罚性赔偿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消法》起草人之一的何山教授上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于新涌现出的一批职业打假人表示欣慰。
何山表示,新消法的出台,正是有着动员和培养一批职业打假人的目的,市场监督单靠消协、工商、质监等政府部门远远不够,还需要借助和依靠民间力量,打一场“正规军”与“游击队”联合战,使得假货如老鼠过街般人人喊打,争取把假货彻底清出市场。
“例如某厂家制售假茅台,消费者购买后去维权,就应该罚得厂家倾家荡产,再也无力经营假酒,同时也给售假商家一定的惩罚,使他们不敢再踏入售假的行列。”何山说。
何山指出,除食品、药品等领域支持惩罚性赔偿,其他领域中也要多支持这种行为。他建议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不要忍气吞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对“职业打假人”是否会走偏的质疑,何山表示,新消法和《食品安全法》已经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为3倍或者10倍,超出该额度的要求则不合法。
文/实习生 唐宁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