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四突出"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0.08.2015  13:11

  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广元市开展了以农药使用、“瘦肉精”使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农资经营进销台账、农业生产记录档案等8个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四个突出”,扎实有力推进各项整治行动。

  一是突出开放整治。在《广元日报》、《广元晚报》、广元农业信息网站等宣传媒体上,公告了整治行动、打击重点、举报方式、奖励政策,营造了社会共治氛围。

  二是突出研判通报。实行月例会和月通报制度增强,局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会议,各成员单位逐一汇报当月工作情况,明确下月整治任务。每月以简报形式书面通报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全市一盘棋,自上而下同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突出案件查处。全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件查处为重点,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用药物、超范围使用限用药物、不执行休药期制度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6月份开始,重点通报各县区案件查处情况,并将案件查处情况作为评定专项整治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以此推进专项整治务实开展。

  四是突出制度完善。坚持将专项整治作为落实监管职能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进一步落实了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了“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项制度”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规范,进一步明晰了基层监管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

  1至7月,全市共出动监督检查1.25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店、户、场)0.81万家次,立案查处65起,查获不合格种子、化肥、农(兽)药、饲料共4379公斤,取缔不合格兽药门市部2家,整治不合规屠宰场5家。全市开展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1.1万个,合格率达到99%以上;分别开展养殖、运输、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2.1万、9.4万、6.2万份,检出率均为零;全市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