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3所学校开招宏志生 申报学生需满足这些条件

12.04.2018  13:37

  本报讯 (记者 赵子君)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18年全市有23所学校招收宏志生,此外市慈善总会2018年新增资助学生33名。

  全市有23所学校招收“宏志生”:华阳中学、玉林中学、盐道街中学、成飞中学、成都八中、武侯高中、华西中学、龙泉中学、大弯中学、香城中学、温江中学、棠湖中学、郫都一中、简阳中学、都江堰中学、八一聚源高级中学、彭州中学、邛崃一中、崇庆中学、金堂中学、新津中学、大邑中学、蒲江中学。

  申报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孤儿及遭遇重大困难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经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的初三、高一、高二学生;在初中、高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且未接受其他资助;以及中考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宏志生”的学费、书本费由教育行政部门免收,住宿费用自行按需缴纳。生活费由市、区(市)县两级慈善会按五城区与天府新区及高新区4000元∕学年·人,郊区市县3500元∕学年·人的标准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