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女儿“卖”低价房 25人找上门 成都多人被骗500万
核心
提示
骗得500万
黄某租了一套房子,谎称是通过内部关系低价买捂盘销售的商品房得来的,蒙骗了亲属。同事朋友得知“低价房”后,纷纷询问情况也想购买。正愁没钱的黄某顺势而为,摇身一变成了楼盘的“销售经理”,卖了25套房子、9个车位,骗得近500万元的购房款。
25人受害
25位受害人中,有为了给女儿买婚房被骗而婚房现已遥遥无期的,有积蓄被骗后不敢告诉亲人的,有把治病的钱用来购房被骗的……为了能买到低价房,20多个受害人每人还凑了2000元总共4万多元,作为春节礼物送给黄某。
已婚女子黄某与丈夫商量买房,每家一半,男方出了一半,而女方黄某家没钱,她就租了一套房子,把这套房子谎称是通过内部关系低价买捂盘销售的商品房得来的,蒙骗了亲属。而这,仅是这场骗局的开始。
闲聊中,同事朋友从黄某父母处得知了这套“低价房”,纷纷询问情况也想购买。正愁没钱的黄某顺势而为,摇身一变成了楼盘的“销售经理”,卖了25套房子、9个车位,最终骗得都是熟人关系的25名被害人高达495万多元的购房款。
黄某拿到这些钱后,购买豪车、奢侈品、四处旅游,大肆挥霍。等待她的,将是牢狱生活。成都中院一审判处黄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买不起婚房开始行骗
租房骗过家人再骗熟人
在受害人张先生的眼中,黄某是个精明的人,处世能力强,社会经验丰富,“否则也不会把我们20多个人骗进去,一环扣一环,而且仅仅在一年时间里。”
那么黄某到底是何许人也?黄某今年29岁,据黄父介绍,没有工作。那黄某是缘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充满戏剧的是,她也是因为买房子的事。黄某曾向警方供述,他与丈夫朱某结婚后打算买房,双方各提供一半房款。朱某的父母如约拿出了这笔钱,但她的父母却拿不出钱,加上当时黄某做生意亏了10多万。
黄某说,2011年5月,她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双方父母以及她的姨妈谭某看房后觉得很满意,黄某欺骗家人说,她和这家开发商有关系,可以拿到低价房子。本来,黄某只是租房来骗他们的父母,但蒙在鼓里的黄父就将女儿买低价房的事情告诉了同事,同事们知道后纷纷希望黄某能帮忙买房。
黄某没钱,便决定诈骗。黄某摇身一变,变成“这家楼盘的经理,与公司老总的关系很好,能拿到每平方米7800元的精装房”。受害人张先生、郑某等人听后感觉便宜而且可信。此后,黄某便开始了她一环扣一环的诈骗之路。
伪造交房通知书、房产证
还刻了与售房有关的印章
她在网上下载了购房合同,并通过qq联系到一名专业刻章办证人,先后刻了6枚与售房有关的印章,其中包括该房地产公司公章、房管局公章及其正副局长的私章。黄某还专门查看了开发商真实的购房合同,并模仿诉讼代理人的名字签字。如果购房人要看房,中介公司有房源,黄某就带购房人到中介公司拿钥匙看房。
采用这种方法,黄某先后与林先生、郑某等受害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卖了25套房子、9个车位,总共骗了495多万元。后来,黄某为了毁灭证据,以需要办理手续为由,将大部分购房人的购房合同收回,并销毁。
购房人不断催促交房,为拖延交房时间,黄某又开始伪造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房屋整改通知》等一整套文件。林先生将黄某传真给他的告知书拿给记者看,黄某以开发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向林先生等人致歉,称由于房管局领导换届导致他们迟迟不能拿到房子。另外,黄某还让自己的朋友冒充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帮忙解释应付,拖住他们。拖不住了,黄某又伪造了房产证。
2012年11月23日,承诺的交房时间终究还是到了,黄某自知心虚,不敢面对购房人,当天下午4时许,她关闭手机,驾车往峨眉方向逃跑,路上将部分伪造印章丢弃,也将20多个购房人晾在了那里。
当日,林先生等人向开发商与房管局咨询反映才得知,公司并没有黄某这个人,也没有所谓的捂盘房源。林先生等人所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通知书》等均是伪造的,遂报案。
买车、租房、旅游
黄某将骗来的钱都挥霍了
从买不起房子,到一下子“卖出”了25套房子及9个车位,黄某光现金就收到了100多万元,还有300多万元的银行转账。黄某俨然成了一名“成功”的商人,便开始自己的享受之旅。黄某先后花了70多万元买了两台车,一台大众尚酷,一台宝马X1。然后疯狂地在全国各地旅游。“三亚旅游3次,消费40余万元;上海旅游2次,消费8万余元;厦门旅游1次,消费3万余元;广州旅游1次,消费1万余元。”黄某曾这样供述。黄某还租了4套房子,其中3套房子自己住,1套房子拿给了前文所提到的林先生住。“租房消费50多万元。”
除了买车、旅游、租房外,黄某还买了3个名包,一个LV、一个赛铃、一个爱马仕,“买奢侈品花了20万元。”“除了平时购物消费了部分钱,其余的都请朋友吃饭,挥霍掉了。”黄某说。2012年11月27日,外逃的黄某在家属的规劝下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构成合同诈骗罪
被判15年
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假冒开发公司的经理,伪造印章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虚构了所谓的“捂盘”房源。并冒用开发商的名义与25名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骗取购房款495万余元,予以挥霍耗用,事发后逃逸。
法院认为,黄某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以惩处。黄某在家人的规劝下主动向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自首。
承办法官指出,“虽然她有自首情节,但她将诈骗所得的490多万元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部挥霍,造成了严重后果,也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法院将在量刑时充分考虑。日前,成都中院判决黄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黄某被扣押的汽车、手包等物品,返还被害人,并继续追缴黄某的其他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林先生得知宣判的结果后,也曾找过黄父,也是无功而返。后来人也找不到了,张先生也表示,黄父已经从单位退休,也从原来的住处搬离,现在他们也找不到人。他们都希望法院能尽快追回赃款,返还他们。
25个受害者是这样被她骗的———
黄某
29岁、无业
“卖”了25套房子、9个车位
骗25名熟人495万多元的购房款
黄父
黄某父亲、退休人员
相信女儿黄某能拿到“内部低价房”,
介绍给亲戚朋友
因为是熟人,
相信不可能骗我们
因为便宜,
不愿意相信这是假的
“郑某是我20多年的朋友,而且郑某也买了2套,黄父是我的同事,黄某的姑姑又是我同年级同学。骗也应该骗自己认不到的人,怎么可能偏偏骗熟人的。”———林先生
“我和黄父是很好的朋友,之间太熟悉了。我决定去看看房子。”
———张先生
林先生
“购买”一套住房
被骗42.6万元
女儿要结婚,
把正住的房子卖了付首付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见到了上当受骗的林先生。林先生说,2011年女儿与女婿本打算结婚,但由于经济困难一直都没买到房子。有一天,林先生从同事郑某那里得知,他另一同事的女儿黄某有捂盘的房源,“那个楼盘在二环边上,当时的均价是每平方米1万多,从她那里拿只需要每平方8000元。”林先生觉得很便宜。林先生至今还记得,当年圣诞节那天,同事郑某邀他一块儿去看房子,他当时在外地便让女儿女婿去看。看房后都很满意,当天就交了2万元的诚意金。
后来,林先生与黄某在黄父办公的地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子女没钱,我就想着给他们交个首付,让他们自己赚钱还贷款。”眼看着女儿要结婚了,林先生就咬了咬牙,将自己正在居住的5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了。“总共卖了41万多。”林先生拿着这笔得之不易的钱交了30万首付。
张先生
“购买”一套住房、一个车位
被骗47万元
主动找黄父聊房子,
才得知其女在“卖”房
成都商报记者找到了另一名受害人张先生。
张先生说,当时有朋友腿脚不方便,准备换个电梯房,就与守库房的同事黄父摆龙门阵摆到了此事。黄父说他女儿那里有房子,市场价每平方米1万多元的房子只卖7800元,而且是精装房,并询问张先生要不要。“两年前我们经常在一起,关系也不错。”张先生有点激动,他决定去看看房子。
张先生说,黄某随便给他找了一间房子看,至于他想要的房子,黄某则告诉他那间房子的钥匙在同事那里,现在看不到。“我和黄父是很好的朋友,之间太熟悉了。”张先生还是说服自己购买了一套自己根本就不曾看到过的房子。“那个楼盘就在二环边上,周围环境、设施各方面都比较好。”张先生当天即交了3万元定金。随后房子一直拖着,但黄父多次告诉张先生没问题。
张先生说,在被骗的25个被害人中,绝大部分都是为了孩子。张先生今年40多岁,孩子正在读高中,“孩子以后结婚了可以用,也可以生活用。”至今张先生都没有告诉父母,也没有告诉儿子。
这件事曾一度让张先生喘不过气来,反思过后,张先生说,当时促使自己的买房的两大因素,一是熟人,二是便宜。“因为是熟人,就相信他们不可能骗我们,因为便宜,不愿意相信这是假的。”张先生说。现在,张先生已经慢慢平静下来,就希望能早点找回来一点损失。对于他来说,教训只有一个,那就是不要相信熟人。
江先生
“购买”一套住房
被骗24万元
想买低价房,
拿出患癌妻子的救命钱
张先生还说起了一起买房的另一名同事江某(化名)被骗得更惨,江某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了凑这个机会买房,他拿出救命钱,江某的经历林先生也是知道的。
同事郑某其实也是受害人之一,他也是黄父的同事。2011年11月,郑某通过黄父得知,黄某手中有一批捂盘房屋要出售,而且价格远低于市场价。黄某带他们实地察看了房屋后,郑某就决定购买两套房子和1个车位,当场就交了定金。经查,郑某被骗了53万多元。
其他受害者
谭女士,黄某的姨妈,“购买”一套房,被骗43万余元。
王某,黄父的同事,“购买”一套房,被骗16万余元。
韩某,黄父的同事,“购买”一套房,被骗24.8万余元。
张某,黄父的同事,“购买”一套房,被骗18.8万余元。
傅某,黄父的同事,“购买”一套房、一个车位,被骗11.5万余元。
……
临近2012年的春节,这些父亲母亲们,觉得黄某给他们做了一件大好事,他们20多人每人凑了2000元,总共4万多元作为礼物送给了黄某。
尽管去中介做了调查,结果———
黄父是我同事,黄某姑姑是我同学
“坏就坏在熟人上”
正在住的房子已经出售,“新房”还没有下落,林先生一边开始付房租,一边催黄某赶快交房。一天,黄某向林先生提供了他所购楼盘的另一套房屋,并告诉他可先暂时住在这里,如果这套先办下手续,也可以先使用这套房子。林先生觉得这两套房子差不多,又急着住进去,就同意了。后来,由于办理各种手续,林先生又陆续交了近10万元。
就这样,林先生自以为终于买了一套物美价廉的房子,便着手操办女儿的婚礼,把房子布置得漂漂亮亮的。他说,2012年11月女儿与女婿结婚了,住进了新房,一家人完全沉浸在幸福欢乐中。
“结婚后一周时间,案子就暴露了。”林先生说,真正的房主找到他们,要求他们搬走,否则每月交3000元房租。房租那么高,林先生一家只得在崔家店租了个套三的房子。“女儿结婚买的家具都拆了下来,堆在新租的房子里。”黄某当时提供的住房在30层,林先生说,得知被骗,他都产生过纵身一跃的冲动。
其实,买房过程中,林先生曾咨询过中介公司的,得知有的开发商确有捂盘行为,“开发商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买房,留下一些房源。”林先生知道,这种操作方法违规,在他看来又不好查。后来,黄某屡次以办证中心在开会或者网络更新等理由搪塞他们。后来,黄某又给他们做了一些假房产证。虽然这时有些怀疑,但他已经骑虎难下。林先生说,他从卖房子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没有退路了,他将美好的愿望全部寄托在上面。
林先生说,同事郑某是他20多年的朋友,而且郑某也买了2套,“黄父是我的同事,黄某的姑姑又是我同年级同学。”林先生认为,骗也应该骗自己认不到的人,怎么可能偏偏骗熟人的,“坏就坏在熟人上。”
专家剖析
熟人之间相互信赖 犯罪分子利用了这个心理
在采访中,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受骗的人大部分都是黄父的同事,也就是林先生和张先生所说的熟人。那么黄某为什么通过熟人实施诈骗,这些受害人为什么都相信她呢?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四川警察学院心理学副教授、心理咨询室主任陈华。陈教授指出,这是比较普通的诈骗案,现在的诈骗案真正是陌生人之间的并不多,很多都是在熟人之间发生,熟人之间才会有一个相互信赖的基础。因为是熟人,才会有这种侥幸心理,才会相信,犯罪分子才会容易展开诈骗。被骗的这些人都认为是熟人,能够找得到源头,所以就不会存在被骗的可能性。如果是陌生人,理智不可能那么快丧失,熟人诈骗可能将智商高的人骗进去。
对于被害人的行为,陈教授指出,因为他们是一种集体从众行为,也就是社会学所说的去个性化。如果参与者众多的话,相对来讲,落到每一个人头上的责任就小得多,就会产生依赖心理,觉得这个责任有大家一起分担,“相信人群当中总会有比我聪明的。”
陈教授提醒,很多人被骗的心理都是图便宜,急功近利。在这样的欲望下,很多就丧失了理智,“哪怕看得出破绽,也会被这个欲望冲昏头脑”,陈教授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原标题: 熟人女儿“卖”低价房 25人找上门 成都多人被骗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