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快房屋征收工作法制化进程 杜绝行政强拆

17.12.2014  13:42

  四川将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监管信息系统 省市县三级联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6日讯(记者 陈淋)从明年1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将正式实施。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孟辉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加快房屋征收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省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条例》是一部充分尊重民意、保障人民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根据《条例》,省住建厅将抓紧研究和制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细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听证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定”等配套措施。

  实施意义

  弥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规空白 规范行政

  省住建厅统计数据显示,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以来,全省已启动征收项目986个,涉及134881户,面积1702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项目657户,涉及65931户,征收面积886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益,关系到公权力的正确使用,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大影响。

  “《条例》出台前,我省由于缺乏相应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执法无据、权责不清、滥用职权甚至超越行使职权的情况时有发生,既损害了人民群众权利,也导致行政执法部门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出无门’,不能很好地开展执法工作和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说道,随着四川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问题将会越来越多。为弥补这一法规空白,进一步规范有关行政行为,我省及时制定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重要意义。“这部《条例》充分彰显了宪法的基本精神,它的颁布实施,正是我省贯彻落实宪法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执政、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房屋征收杜绝行政强拆

  必要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明年1月1日,《条例》将正式实施。在住建部门看来,《条例》最大的特点是充分尊重民意、保障人民权益。《条例》既出,如何做到严格依法行政,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到位?孟辉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到,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和程序,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利益相统一。

  “杜绝行政强拆。”孟辉表示,对坚持无理要求的被征收人,依法由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四川省还将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

  此外,为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信息公开也是保证阳光征收的重要举措。孟辉谈到,要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据悉,省住建厅还将建立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监管信息系统,将征收项目、被征收人、补偿协议签订、评估机构管理、实物安置、信息公开、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纳入系统统一监管,并实现省、市(州)、县(区)三级联网。同时,还将研究制定《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考评办法》,强化对市(州)、县(区)房屋征收工作的年度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