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房屋中介的收费限制在中央政策层面被解除

29.07.2014  14:43
      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29日消息  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近日发布公告,决定下放房地产经济服务收费管理权限,各地可以视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这也就意味着,对房屋中介的收费限制在中央政策层面被解除,房屋中介费将面临集中上涨的压力。那么房屋中介费究竟该不该涨?如何收取才合理?四川台记者漆江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郭先生在成都斜阳路经营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已经10多年了。在他看来,中介费收多少是由房地产的市场行情和中介公司的经营成本决定的。新规的出台,对他们这种中小房地产中介来说影响不大:

  “应该没有什么影响,这个又不是独家经营。实际上是客户认可谁,他就找哪一家。很多时候,不是说你中介费便宜,他就要找你。有可能是他信任你,多收点钱他也觉得合理。实际操作中有高的,有低的。我觉得肯定影响不大,如果你要收10%或者5%,别人只收1%或者2%,客户自然就会有个比较。

  看来,新规的出台对于中小房地产中介影响不大。而对于成都几家大型房地产中介来说,中介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又会产生哪些影响呢?成都顺驰房地产中介公司运营部负责人郭女士认为,这对买卖双方和房屋中介来说是件好事,可以让交易更加透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我觉得对现在房产交易的话,更透明一些。因为三方协商去解决的话,本身中介方对买房市场和卖方市场,也就是成交价和佣金的话,都是协商一致才产生交易的,我觉得这个没什么影响。还是有利的一面。

  据媒体报道,国家相关部门发布公告后,上海多家中介已经酝酿涨价。而北京方面,各家中介公司正在协商以中介协会名义集体向北京市发改委提出上调中介费的建议。而对于成都房地产中介费是否会上涨的猜想?成都顺驰房地产中介公司运营部负责人郭女士表示,可能会对卖方产生一定的影响:

  “成都我觉得在佣金这一块的话,可能会对双方产生一些影响。因为在成都,卖方一般都是“0”佣金的情况,以前一直都是卖方市场。我估计新政出台以后,买卖双方收佣的情况会做一些改变,尤其在卖方收佣的话,会加大一些力度。因为市场本来就应该是公平交易的。”

  说到底,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主要性质就是搭建买卖双方交易的一个平台。很多成都市民在得知房屋中介新规出台之后表示,现在的房地产中介还是比较多的。中介费执行市场调节价之后,可以给市民更多选择的空间和余地,对大部分人来说影响不大。成都市民王先生:

  “没得什么影响。因为现在购房的渠道很多,要么就二手房,要么就新房。然后房地产中介公司也那么多,大的小的一大堆,等于说可选择的余地比较大。如果说是购房者和中介公司就中介费商谈的好的话。我想这个东西既然都谈好了,就不存在什么问题了啊。

  与此同时,王先生还认为,现在网络非常发达,新政出台可能真正受影响的是一些不太爱上网的老年人:

  “其实这个东西真正影响的是一些老年人,因为他们购房的渠道比较窄,因为他们不会上网,只会选择中介公司这一条路,不管是大中介还是小中介,他只有这一条路可以选择。所以他不像年轻人,可以在网上。因为现在信息平台比较大,流通量也很大。所以这种影响最大的还是老年人吧。

  据成都市房地产经济协会秘书长张琪介绍,目前成都市房屋中介的费率执行的是1993年颁布的标准,也就是总价的3%。据她了解,成都各大房地产中介公司将于8月推出新的中介费率。至于是涨是跌,目前还不好准确说明。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比如成都市发改委和成都市物价局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和指导价。

  房地产业是目前国内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老百姓日常最为关心的一个话题。对于此次中央下放房地产经济服务收费管理权限,省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刁老师认为,这与本届中央政府“简政放权”的承诺是一致的:

  “我想这跟本届政府调控的思路是一致的。凡是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的干预。由全国统一部署‘一刀切’的政策,变为各个地方政府为主导,自主调控。应该说成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已经形成了比较充分的竞争。收费水平没出现大的波动,一般在3%左右。由于房地产中介服务具有个体性,服务好,收费水平高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该严格按照《价格法》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和市场需求的因素,与委托人协商约定收费标准,并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要依法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行业协会也要加强自律,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的价格秩序。”

  四川台记者漆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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