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审价启动 申请需八步

06.03.2014  19:23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龚琼)记者6日获悉,从3月1日起,成都市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中,正式引入第三方审价制度。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一般使用金额单次超过5万元(含5万元)和按紧急使用程序申请的维修项目,业主均可要求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工程审价机构进行专项审价,专项审价不收取任何费用。这也是成都在确保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安全方面,首次引入第三方审价制度。

  据悉, 这一措施实施一个星期以来,广大业主反响强烈。一些正在准备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小区业主纷纷到所在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其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应该怎样启动第三方审价?”这个问题上。据介绍,所谓第三方审价,就是对于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超过一定金额或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的维修项目,选定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工程审价机构,对工程预、决算进行审价,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一种制度。按照新的规定,从3月1日起,维修资金一般使用单次超过5万或者启动紧急使用程序申请的维修项目,业主就可以选择免费的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预算和决算的审价。

  那么,由谁来申请第三方审价机构呢?记者了解到,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人,是工程审价的委托主体,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业主可通过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专门授权等方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代其委托审价机构对使用维修资金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工程(以下简称“维修工程”)进行审价,并与审价机构签订审价委托书。业主大会成立后,应由业主委员会与审价机构签订审价委托书。

  第一步:联系审价事宜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一般使用单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和按紧急使用程序申请的维修项目,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人在进行使用备案前,可到所在地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向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告知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维修资金使用预、决算进行专项审价的相关事宜,同时提供经审核确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审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第二步:签订审价委托书

  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与审价机构沟通后,签订房屋维修工程审价委托书。

  第三步:对工程预算进行审价

  审价机构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出具《预算咨询建议书》。

  第四步: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根据审价单位出具的《预算咨询建议书》,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第五步: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报

  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资料,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

  第六步:维修资金首次拨付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后,按《预算咨询建议书》拨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使用首次拨付比例不高于预算金额的50%。

  第七步:工程完工办理结算审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审价机构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出具《维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

  第八步:维修资金尾款拨付

  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决算)的办理资料。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维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拨付工程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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