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首创“自主购房安置” 逾7成持币棚改户在当地购房

15.08.2015  11:14

    内江棚改在100%货币化补偿基础上,首创“自主购房安置”方式促进住房消费,新政实施以来——

    去年,内江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60%,今年,该市将这一比例提高到100%,并首创“自主购房安置”模式,还搭建起服务平台开展“线上选房,线下交易”。

    新政实施仅10天,内江持币棚改居民就购房1071套,一些棚改区的当地购房率达100%。内江市住建局局长、棚改办主任郑华预计,今年棚改居民当地购房率可望达到75%。

    购房服务中心:线上选房线下交易

    8月5日,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内人头攒动。1000多平米的大厅内,楼盘模型、地块指南、房产广告、开发商的优惠信息吸人眼球;大厅旁,“购房信息系统”随手可查政策法规、公告公示、楼盘信息、购房流程,购房人还能调出自己旧房补偿款数据,在系统上与新房售价比较,获知新旧房的“价差”。

    服务中心主任胡俊说,想入场的房地产开发商事前要申报房量、户型、售价、交房时间等,并作出“诚信”“优惠”等承诺。经严格审查后,16家开发商入驻,展示了不同类型的22个楼盘,提供4100套商品房供选择。“购房群众有了很大的选择空间”。“线上选房,线下签约”,大厅里,棚改居民罗文渊一手拿着《安置补偿合同》,一手拿着《购房协议》。他说,“一站式”购房服务方便快捷,免除了满城看房之苦,“签订两个合同,各用了半小时。

    胡俊介绍,中心自主开发出软件系统,并推行O2O购房模式。即,在中心信息系统内“线上看房”,再到大厅的开发商实体店咨询甚至参观楼盘现场,满意则回到中心“线下签约”。

    创新政策再惠民:引导就地购房促消费

    全面实行货币化补偿,放大群众利益: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异地购房补贴、公摊面积补贴、提前签约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等,“一句话,尽可能让利于棚改群众。”内江市棚改办副主任刘卫东说。

    但要引导持币群众在当地买房,却是一个现实难题。2014年,内江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60%,全省领先,而持币居民在当地购房的仅10%。刘卫东说,“如果只是让居民拿钱走人,这不是货币化安置的初衷。

    针对现实难题,今年内江棚改再涉“深水”,把改革重点放在了“棚改促内需”上,确立了“当地购房率”60%的目标。为此,内江推出了多项创新举措——

    在货币补偿基础上,推出“自主购房安置”方式,即在原有产权调换方式补偿标准基础上,另外增加三项补贴: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补贴,新购房屋面积补贴,公摊面积购房补贴。经测算,一套45平方米的旧房,如选择“自主购房安置”,比货币补偿可多获1万多元。

    进驻服务中心的商家,按入场要求也须让利惠民促销:最高给予150元/平米的优惠,代缴75元/平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贴3年物业服务费;一些商家甚至还搞起了“优惠竞争”。受惠者陈帮美说,在优惠政策激励下,大家都愿意在内江购房,她家的旧房50.76平米,“购买85平米的新房,只补了1万多元。

    政府也是创新模式的受益者。指着城区邱家嘴火热的工地,内江市棚改办的唐林说,这是内江首座城市立交桥,是城区治堵的重点民心工程,要建2座高架桥。“货币补偿及购房安置,不再在拆迁地建设还房或搞开发,为旧城改造腾出了巨大空间。

    今年内江城区棚改置换出100多亩土地,将用于绿地、公园、健身及教育、医院等公益项目建设。购房款封闭运行:保障棚改群众放心购房

    购房款封闭运行,是内江棚改的又一创新。

    为确保购房群众利益“万无一失”,市里为棚改居民设立购房专户,其购房款不直接付给开发商,而是转入由棚改办监管的专户中。待《购房合同》生效备案后,才按进度向开发商账户拨款,此账户仍受房管部门监管,待交房及《房屋产权证》办给居民后,余款才能全部支付给开发商。

    更为核心的是,在棚改服务中心签订的购房合同,同步转至房管局备案并接受监管。此举意义在于,使在建商品房的产权转移到了购房人,不管商品房在建中出现什么意外,所购房不能用于开发商抵押或他用,法院也不能予以冻结。刘卫东说,作为“购房安置”的创新之举,这能保证群众买上“放心房”。

    内江棚改创新,开发商也尝到了“甜头”。“世纪滨江”销售经理钟莎说,入场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9天,就售房160套,价值5632万元,相当于平时一个半月的销量。不但为企业塑形象提供了展示平台,还有力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回暖”。

    截至8月6日,距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启动仅10天,持币棚改居民共购房1071套,总面积约9.1万平方米,价值4.28亿元。郑华预计,今年棚改居民当地购房率可达75%,约占内江城区商品房市场的17%。(陈志强 记者 周海波 张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