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不知情 自家燃气“被改造”

06.04.2014  11:08

      4月4日上午,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白路一个临街小区外,来往车辆人群不断,生活气息十足。然而临街小区居民王先生最近却很头疼,由于自己没有同意小区的燃气总表分户改造计划,并拒绝缴纳改造费用,如今家里已经停气十天。

王先生一年多前就把房子租给了租户,身为房东,由于自己没缴纳改造费用而给租户的生活带来困扰,王先生也十分苦恼,“以前用气用得好好的,为啥给改了呢?

房子出租不知情业主称燃气被擅自改造

燃气改造前,王先生的小区燃气计量表在室内,小区有一个总表,每户根据自家室内的燃气表缴纳气费,总表统计量有出入的话,多出来的气费再平摊到每个住户。

由于设备老化,室内燃气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引起部分住户的警惕,加之气费管理麻烦,每月由于计量误差需要大家分摊的费用也越来越高。去年10月,小区业主代表董大姐和唐大姐主动联系四川某燃气公司,要求进行总表分户改造。

一个月以后,燃气公司开始对小区的燃气管道进行改造。改造之后燃气表改到室外。

令业主王先生恼火的是,由于房子租了出去,燃气公司的整个改造计划,他事前并不知晓。去年11月12日,燃气公司开始入户进行户表整改引入管开孔,租户为施工队开了门,在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燃气改造。

王先生所在小区共有34个住户,据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谢女士介绍,大部分住户同意燃气改造后,燃气公司先后在小区内发布公告和通知,并于去年10月起陆续与小区住户签订用气合同,目前已有33个住户与燃气公司签订了用气合同,住户每户承担人工和材料费共计1650元。

王先生称,燃气公司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自己的房子进行燃气改造,尽管小区部分住户同意改造,但“我不能被其他人代表”。

燃气公司:意见不统一,不影响改造

33户人家的安全问题不能因为王先生一家不同意就不管了。”谢女士称,燃气(天然气)表超过10年的使用期限后可能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出于安全的考虑,“哪怕只有几户要求,我们都会积极地进行改造。

谢女士说,按公司规定,未签订合同不能供气,但还是为王先生供气三个月,之后,由于王先生坚决拒绝缴纳改造费,燃气公司停了王先生家的天然气,目前已经停气十天。谢女士称,将与王先生进一步沟通。华西都市报记者罗琴实习生贾换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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