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打击房地产虚假宣传  赠送面积子虚乌有

06.01.2014  18:31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王玉姗) 建筑面积101平方米,实得面积123平米,实得价格不足5000元……”这样的宣传广告在商品房销售中屡见不鲜。但这种极具诱惑力的广告却让成都市青白江区的陈先生感到遭受蒙骗,他当初购买楼盘时开发商声称“实得价3287元”,但签合同却按5628元每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价。针对这样的情况,近日,省工商局在“红盾春雷行动”中掀起打击房地产虚假宣传风暴,对18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立案查处。

据省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随着定金的预交或者合同的签订,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会越来越清晰地发现,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实多是开发商虚构的谎言,“实得面积”也并不像开发商描述的那样实实在在,由此引起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

对此,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集中力量对成都市区及周边城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开发商将国家规定的阳台、露台、飘窗等本身就只能计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的部分拿来“送人情”,名曰“赠送面积”的情况普遍存在。同时,许多开发商做广告时大量使用“绝对化”的语言,鼓吹本项目的增值空间和投资潜力等,煽动购房者的热情。

比如,在成都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的麓山国际社区销售现场,设置了内容为“即买即收益”的户外广告,并在户型图上标注了“赠送面积”示意图;成都花雨实业有限公司在其开发的三都汇朝外楼盘附近的道路上设置印有“超大赠送”内容的广告,并在户型图上标注本属于本该只计半价的阳台为“赠送面积”;四川美程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在所开发的天府欧城楼盘销售现场打出“青白江绝本价值高地”的户外广告,还明显在销售资料上标注了“建筑面积65平方米,实得面积85平方米。实得单价仅2847元”的字样。成都南兴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对其开发的佳兆业君汇上品楼盘宣传为“绝版临江大户”,并在资料中宣传实得面积大大超出建筑面积……执法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开发商还利用格栅结构版等方式虚构房屋使用空间,表述为“赠送面积”,达到增加房屋销售的目的。

据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执法人员介绍,目前,经济检查总队已经对“万华”、“花雨”、“美程”、“南兴银基”等18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立案调查。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随着“红盾春雷行动”向纵深推入,房地产虚假宣传的查处工作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往往都是《房产测量规范》所规定的只能算半面积或者不算面积的阳台、飘窗等区域;对于开发商将隔栅、结构板作为赠送面积的,购房者应该考虑到非法搭建带来的后果;开发商“即买即收益”的说法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暂行规定》的十六条的规定,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不得以融资或者变相融资,不得含有升值和增值的承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房屋作为大额重要商品,广大市民在购买时一定冷静观察,不要简单相信推销人员的“煽动”,理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