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分析指利于楼市回归平稳

16.11.2013  01:16

中新社北京11月15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5日全文发布。《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解释称,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或意味着对整体房地产税收体系的调整和改革。

房地产税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房地产业务所涉及的诸多相关税种的总称,其中包括针对开发、流通、持有等一系列环节的税收。

顾云昌指出,事实上,目前房地产业务所涉税负已然不轻,贸然开征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可能会加重普通购房民众的负担,因此,官方对于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可能涉及到一揽子的增减调整,而不仅仅是房产税一项。

目前房地产开发环节税费混杂,减费去费将十分重要”,顾云昌表示。流通环节的税费过高会影响市场活跃度,但持有环节针对财产的税收缺乏又会变相鼓励“囤房”等投机行为,对整体市场带来过热等影响。整体房地产税收体系亟待完善。

此外,在全社会建立住房、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被认为是为房产税的开征提供条件。“住房信息联网、明确个人房产的情况将有利于下一步对持有房产进行征税。”顾云昌表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整体来看,目前楼市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对之前影响房价上涨的很多基础都在动摇,随着政策的落地执行,楼市有望回归平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