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正在组织起草调查论证

04.03.2016  09:13

  最新调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于去年8月正式将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纳入立法规划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重要税种,在地方组织收入和调节财富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开征势在必行。

  未来开征之路会比较漫长,包括立法还需要做很多工作,有必要尽早启动,为开征做好准备。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

  征收方式如何确定,税率如何确定,以及是否需要设定“免征额”,多少平方米以上作为纳税起征点等,这些问题都应该是立法中应该慎重考虑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博士刘俊海

  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立法问题,或将随着今天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成都商报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的集体采访会上确认,房地产税法已于去年正式被纳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正由全国人大预工委组织起草、调查论证相关问题。

  立法规划的纳入,正式回应了社会上关于“房地产税该不该征”的争议。房地产税的征收是否有助于调节房地产市场价格?立法中需注意哪些问题?对此,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房地产税法已被正式纳入立法规划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在此背景下,最新调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于去年8月正式将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纳入立法规划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除了房地产税法,一并被补充进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还有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六大税法,向外界释放出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立法规划的纳入,正式回应了社会上关于“房地产税该不该征”的争议,表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事实上,对房地产征税是一个持续争论过的“老话题”。国务院早前制定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虽然对房地产税收问题作出过相关规定,但其中明确只对商业用房收税,对居民用房不收税。

  对于完全自有的商品房究竟要不要收税问题,国务院从2011年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试图探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