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7)第20期

22.03.2017  01:34

第20期

(总第20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7年3月21日

 

政策速递

1 .北京市加强楼市调控。 据3月17日“腾讯房产”报道: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同时,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此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2 .广州市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据3月17日“网易财经”报道:3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17年3月18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此外,“通知”还提出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以及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等措施。

3 .广州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据3月21日“金羊网”报道:3月20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三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基准利率;此前名下无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基准利率;此前有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贷款已还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七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凡购买非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一律不低于七成,此前无房且无未结清房贷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有住房或有未结清房贷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通知”明确,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时点划断以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是否完成购房合同网签进行区分。

4 石家庄市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据3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3月17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提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也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意见”还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3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上调至60%,购买三套房的不予办理,并暂停发放公积金异地贷款;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如已还清,二套房首付比例为40%,否则为50%。

5 .郑州:非本市户籍补缴社保个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据3月18日《北京晚报》报道:3月17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非本市户籍家庭使用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买住宅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审核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对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时提交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审核,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6 .南京市上调近郊三区购房首付比例。 据3月17日“新华社”报道:3月16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与江苏银监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将六合区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30%;高淳区、溧水区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有1套房且未结清贷款的家庭,在高淳区、溧水区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对近郊三区购买第三套房的限制:拥有2套以上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家庭,银行将审慎把握是否发放贷款及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对有2套以上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银行将不得发放“三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

7 .长沙: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商品住房。 据3月19日“大燕网”报道:3月1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

8 .长沙市公积金房贷首付比例全面上调。 据3月20 日“红网”报道:3月20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包括提高购买首套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停止三套房相关贷款政策等。同时,严格按《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38号)文件规定的限购区域范围执行。“通知”自2017年3月20日起执行,3月20日之前已进窗登记的贷款申请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9 、河北省保定市调整三城区购房政策。 据3月19日“中新网”报道:3月19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提出,自2017年3月19日起调整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房政策,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意见”同时提出调整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等措施。

 

市场动态

1 .二月份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继续回落,环比较为平稳。 3月18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对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的解读。(一)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中1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2个城市持平。2月份,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在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作用下,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继续减少,房价环比综合平均略有下降,降幅与上月持平。与上月相比,1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降幅在0.1至0.6个百分点之间;2个城市环比持平;其余3个城市环比涨幅均在1%以内。与上年12月相比,12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降幅在0.1至1.1个百分点之间;2个城市持平;仅有1个城市上涨。从成交量看,2月份12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网签成交量比上月有所下降。其中,5个城市成交量环比下降60%-40%,2个城市下降40%-20%,5个城市下降20%以内。(二)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回落,环比较为平稳。从同比看,70个城市中有2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比上月回落,其中多为一二线城市。初步测算,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5个月回落,2月份比1月份回落3.0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2月份比1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略有扩大,2月份比1月份扩大0.3个百分点。从环比看,70个城市中,多数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或涨幅在0.5%及以内。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12个,持平的城市有2个,涨幅在0.5%及以内的城市有37个,涨幅在0.5%以上的城市有19个。分城市看,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微涨0.1%,二线城市上涨0.3%,三线城市上涨0.4%。

2 .百强房企市场占有率首次超过四成。 据3月17 日《证券日报》报道:3月16日,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发布《2017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和《2017中国房地产专题研究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百强企业销售规模再上新台阶,销售总额、销售面积分别达48027.1亿元、4025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5%和39.4%,增速分别高于同期全国增速17.7、16.9个百分点,行业领先优势进一步彰显。伴随销售业绩的快速增长,2016年,百强企业销售额市场份额快速上升至40.8%,较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增幅高于2015年3.6%,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其中,综合实力前十的企业2016年的市场份额为18.6%,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占百强企业销售总额的45.5%,强者恒强态势延续。

 

行业信息

前两个月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增长36.1%。 据3月15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今年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69亿元,增长14.9%。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受部分地区前期商品房销售较快增长等影响,契税639亿元,同比增长8.9%;土地增值税872亿元,同比增长25.9%;房产税428亿元,同比增长26.9%。另外,耕地占用税171亿元,同比下降4.1%;城镇土地使用税397亿元,同比增长16.5%。1-2月累计,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736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66亿元,增长29.2%。在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196亿元,同比增长36.1%。

 

观点荟萃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新政密集“落地”彰显楼市分类调控新逻辑。 李宇嘉3月20日在《每日经济新闻》撰文称:统计显示,2月28日以来仅3周时间,22个城市(县)出台了新一轮调控措施。对比22个城市发布的措施,有几个新现象:一是调控不仅覆盖热点城市,也覆盖热点城市周边三四线城市(县);二是有针对性地打击投资炒作;三是热点城市强化限购或限贷;四是收紧非户籍购房、启动二手房限购。22个城市(县)启动调控,政策效率很高,显示地方主体责任“落地”。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分类调控”都是楼市主题,即该控制的要控制住,该支持的要支持,这是楼市维持高位平衡,协调“三期叠加”背景下的增长和转型、也是“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唯一选择,更是回归住房居住属性的政策要求。只有在控制住热点楼市以后,通过契合城镇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去库存,支持合理需求,才能保持楼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