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6】第80期

27.12.2016  18:42

 

房 地 产 快 讯

 

第80期

(总第80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6年12月27日

 

政策速递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房地产开发增值税政策。 据12月2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联合发布《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2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2017年要千方百计抓好房地产调控。 据12月27日“央广网”报道: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26日起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2017年要千方百计抓好房地产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明年的房地产调控走向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表示,明年将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大力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切实抓好热点城市防泡沫、防风险工作。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抓好三四线城市和县城房地产去库存。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立法,推进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努力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3 、北京市九部门联合出台通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 据12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经信委、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地税局、国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银监局、通信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通知》。“通知”提出,房地产经纪业务包括收集、记录、核查、发布房源、客源信息,协助或代理洽谈、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等服务内容。“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地产经纪业务委托,应当查验委托人身份证明,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委托人书面告知相关事项,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交易当事人权利、减轻或者免除房地产经纪机构责任、加重交易当事人责任等对交易当事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4 、武汉市部分新城区纳入限购范围。 据12月22日“中国新闻网”报道:21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通知,将武汉楼市限购区域从中心城区扩大到新城区部分热点区域。具体新增限购区域为东西湖区吴家山、金银湖、金银潭,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新区、藏龙岛,黄陂区盘龙城,上述区域住房限购措施自12月22日起施行。根据相关规定,在限购区域内,武汉本市户籍居民购买二套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武汉户籍居民购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禁止购买第二套住房。

5 、郑州市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至60%。 据12月25日“新华网 ”报道:河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限购区域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在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居民家庭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或者已拥有1套住房、无论有无购房贷款记录,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60%。房屋套数认定以郑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依据。“通知”还要求,切实加强住房信贷资源配置,着力做好居民家庭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自住房的金融支持与服务。

6 、济南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据12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济南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外地限购1套,并且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商品房预售的审批管理方面,“通知”提出,规划12层以下住宅单体主体结构完工后,12层以上住宅单体主体结构完成一半(不少于12层)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对销售均价高于开发成本(土地、建安等相关成本)20%以上的住宅项目严格审查,涉嫌暴利的,限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在土地供应及成交方面,“通知”要求,竞买人所有竞买土地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同时,实施土地竞买资金审查监管,发现违规的,取消竞得资格,不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定金),并纳入该市土地交易市场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在该市参与土地竞买。

 

市场动态

1 、杭州市2016年最后一场土地拍卖“揽金”267亿元。 据12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6日,杭州市迎来2016年最后一场土地拍卖会。当日16宗位于主城、余杭、萧山、大江东、富阳五区的土地同时出让,出让面积共11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5万平方米,起价195.5亿元。其中,主城区、余杭区、萧山区共9宗涉宅地块成为土拍焦点,最后总成交金额为267.19亿元。其中,34号地块被金隅中铁联合体以72.91亿元总价竞得,楼面地价43288元/平方米,并创下该区域的楼面地价新高。

2 、成都市主城区上周商品房市场供销环比双降。 据12月26日“和讯房产”报道:数据显示,上周,成都市主城区商品房新增预售面积环比大幅度下降,共计13.93万平方米,环比下降61.71%。其中“铁建广场”项目新增预售面积最大,共计约4.38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面积环比也出现了下降,共计19.22万平方米,环比降幅16.31%。其中商品住宅11.44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1.49%,成交均价为12742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27%;非住宅7.78万平方米,环比下降7.31%。

 

行业信息

1 、国土资源部谈温州市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用“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处理。 据12月23日“央视”报道: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针对温州市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

2 、商务部:密切关注房地产等领域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 据12月23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近期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母小子大,也就是母公司小、子公司大等类型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他指出,中国对外投资管理机制是中国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同时,管控对外投资风险,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创新转型

国务院解决养老PPP难题:国有建设用地可作价出资或入股。 据12月25日“第一财经”报道: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意见”同时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置改革过渡期,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意见”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扩大面向居家社区、农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资源,结合实际提出养老床位结构的合理比例,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

 

观点荟萃

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消费税可抑制房价。 据12月27日《北京晨报》报道:在26日举行的下午的京津冀人居发展高峰论坛上,许善达就当前房价问题表示,消费税是解决房价问题的办法。综合世界各国的情形,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和地方是靠房地产税来抑制房价。他进一步解释说,可以对高端住宅房价,用消费税抑制房价,即地方政府用对高档住宅征收的消费税来发展建设解决居民居住问题的低端住宅,“高档住宅卖的贵没什么不好,还可能促进中国经济的增长。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