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解读及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的通知

06.06.2016  20:38

川房协[2016]100号

 

各直属分会、挂钩协会、联络处及房地产相关企业:

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明确提出:自2016年2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如违反规定发布广告,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为帮助我省房地产企业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规范广告行为,规避企业在广告行为中的潜在风险,应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求,省房协定于6月30日在成都举办《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解读及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制定背景及条款解读;

2.房地产广告发布规范实操演练及风险规避技巧;
              3.最新典型违法违规广告案例剖析。

三、主讲嘉宾

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广告监督管理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法律经济学博士,成都市仲裁员,房地产与城乡统筹法律专家刁其怀。

四、培训时间

2016年6月29日(周三)报到,2016年6月30日(周四)全天培训

五、培训地点

成都新华国际酒店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古中市街8号,联系电话:(028)86615858)。

六、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培训费:500元/人(含资料、培训期间午餐),其余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或银行电汇均可(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领事馆分理处,开户单位: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账号:51001479066051500030)。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6月27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省房协培训部。

联系人:赵秀贤  王蔚  马玉强  罗锦成  黄露瑶

联系电话:028-85353498(传真) 028-85350369(电话)

附:报名回执表 点击下载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