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房东出租一套房 因客人中毒死亡被判赔40多万元
房东张女士将一套房子租给了王某,王某又将其中的一间租给了尹某。后来,尹某带了一个朋友许某过来,许某洗澡时昏迷,不几天就去世了。死者家属认为是房子的燃气装置有问题才导致许某一氧化碳中毒,将房东张女士、二房东王某以及次承租人尹某及燃气公司告上法庭,索赔71万余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武侯法院判决这四名被告均承担责任。其中房东承担70%的责任,赔偿42万余元,二房东、次承租人和燃气公司均担责10%。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见到了这位女房东张女士。张女士说,她在成都市小天西街有一套73平方米套二的房子。2012年9月,张女士以每月1600元的价格租给了王某。当初签订的租房协议约定,租期12个月且不得转租。但2012年11月,王某就将其中的一间房子转租给了尹某。
去年2月20日,尹某的网友许某到这间出租房,后进入卫生间洗澡。过了40分钟,尹某见许某没有出来,从门缝看到许某倒地。经抢救,许某呼吸心跳恢复,被送往医院救治,不几天就去世了。
事后,死者家属没对许某尸检,就火化了。安全专家现场勘验,发现卫生间只有一个门,没有专门的排气通道。热水器为烟道式,烟道分别接到阳台外和卫生间内顶棚中,但阳台外烟道没有上升段和风帽,因此分析认为,是热水器烟道安全不合理,致使一氧化碳进入卫生间,导致洗浴人员中毒。
法院认为,本案中,许某死亡虽然没有进行尸检,但由于热水器烟道安装不合理,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定现场存在着烟气倒灌入卫生间的可能。医疗机构在病历材料中多处表述为“CO?”,也表明怀疑他因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故许某是因一氧化碳中毒致抢救无效死亡这一事实具有高度盖然性。
今年3月13日,武侯法院一审判决,房东等4名被告共赔偿许某家属60万余元。判决认为:
张女士作为房屋所有人,安装热水器烟道不合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其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且是造成许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法院认定张女士最终承担70%的责任,赔偿42万余元。
二房东王某、次承租人尹某在事故发生前后是事发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和使用人,因热水器烟道的不合理改装为外部可见,对热水器的存在的安全隐患理性知晓,但没有履行足够的检查注意义务,更没有通知房屋所有权人采取整改措施消除,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确定两人分别担责10%,各赔偿6万余元。
成都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用户具有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义务,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事发前进行过巡检并在发现安全隐患后督促用户整改,故在监管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6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张女士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