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税:本月3819户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24.11.2015  13:28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国税局获悉,本月全市共有3819户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中企业3659户,非企业单位5户,个体工商户155户。成都国税特别提醒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会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提醒,如果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将面临如下风险:(1)税务机关将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2)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3)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对该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另据市国税局通报,截至11月16日上午10:00,本月全市共有2515户一般纳税人、623户小规模纳税人未完成申报,568户纳税人税库银系统扣款失败,51户个体户批量扣款失败。成都国税在此特别提醒未成功申报并缴款的纳税人可能面临的几种风险:1、罚款风险。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可处以罚款。2、滞纳金风险。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按日加收滞纳金。3、纳税信用风险。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信用评价时将予以扣分,会影响纳税人的年度纳税信用。

  纳税人如何办理申报缴款?目前,纳税人可以选择网上申报系统、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大厅现场等多种方式完成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详询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方式可以通过成都国税官方微信——区县导航进行查看。

  成都国税温馨提示:

  1、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金税三期工程省级应用集中优化版推行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川国税发〔2015〕119号)要求,因发票、票证期初数据采集,全省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0:00至24:00将停止办理发票、票证的所有业务。其他不涉及发票、票证的业务不受影响。

  2、日前,成都市国税局在全市全面推行双向预约服务。成都地区的纳税人可通过关注成都国税官方微信,点击“我要办税”进入预约服务平台,在点击“预约办税”、确认预约信息后,填写的手机号码就会收到预约成功的提示短信。纳税人只需在收到106350012366发来的短信提示后,点击链接确认预约信息,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前往相应大厅办理业务。成都商报记者 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