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户精准扶贫户 喜领劳动奖励金

27.04.2017  09:31

 

        乐山市五通桥区全面推行“负所得税”改革试点
□特约通讯员 柳成波
    4月20日,作为“负所得税”试点扩大到覆盖全区农村后的首批申请参与者,乐山市五通桥区的83户精准扶贫户领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劳动奖励金,欣喜不已。他们受奖的项目分别为劳动奖励和产业奖励,奖励金额从69元到2000元不等。
    截至2017年3月,该区参与“负所得税”改革试点的家庭共有215户,其中有83户为农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全区3月份通过申请劳动奖励182户,当月共发放劳动奖励金14.49万元。
    扩大试点创新扶贫举措添活力
    今年2月28日,五通桥区出台《五通桥区推进“负所得税”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区开展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实施对象为:全区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和城乡低保户中,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个有劳动能力且自愿参与者。
    54岁的向乃文是新云乡真武村七组精准扶贫户,身有残疾,劳动能力有限。今年3月,他参加“负所得税”改革试点,申报了产业奖励项目,通过养120只鸡和2头能繁母猪,在4月20日这天领得了首批“负所得税”产业奖励金2000元。
    向乃文给自己算了一笔账:参加试点后,光是政府的奖励一年就可以增收大约3000元,再加上自己养鸡和养猪的销售收入,到年底就能实现脱贫。
    “过去两年,试点的对象主要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现在,把农村作为‘负所得税’主战场,为的就是更好地激发农村贫困户劳动热情,鼓励多劳多得,帮助他们克服‘等、靠、要’思想。”五通桥区民政局副局长刘基林向笔者介绍,为充分调动试点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积极性,《方案》规定,对参加试点的农村贫困户选择劳务输出项目的,就按城镇劳动奖励方式提高补助标准予以奖励,而对新发展农业产业项目的贫困户按实际种植和养殖投入成本的70%给予奖励,一年内再按该项目产品销售收入的5%进行奖励。
    刘基林表示,“我们将‘负所得税’试点与一村一品打造和特色村创建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种养大户和专合组织带动作用,为贫困户提供种苗、技术、销售等支撑,让他们通过发展产业来实现持续增收。
    全力推进惠及更多贫困家庭
    五通桥区委农工办主任许波说,五通桥区已经把“负所得税”作为了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全区符合试点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有800余户。进入4月后,各镇乡许多贫困户正在积极申请参加试点。”许波算了一笔账,以500户贫困家庭参加试点来算,区政府一年用于支付 “负所得税”奖励的开支大约要200万元,而且这项开支会随着试点户增加而增加。
    许波坦言,在农村实施“负所得税”试点是个全新课题,面临不少困难。因为农村劳动周期性很强,参加试点的家庭无论打工种类,还是种植、养殖方式都不尽相同,给收入核算及奖励金发放带来不小的困难。不过,他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辅导员培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经费保障,同时及时分析研究试点中遇到的问题,适时调整方案和相关政策,确保试点顺利实施。
新闻背景>>>
    自2014年8月起,五通桥区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心合作,在全省率先启动 “负所得税”实验,通过调整现行低保政策“差额补助”方式,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实施 “以奖代补”。经过两年试点表明,“负所得税”能有效激发贫困家庭内生动力,在提高就业率、增加劳动时间、提升家庭劳动性收入、增加家庭食品消费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截至目前,“负所得税”已让100余户贫困家庭生活得到较大改善。
名词解释>>>
负所得税
    “负所得税”是政府界定出一个最低收入线,然后按一定负所得税率,对在最低收入线下的贫困人员,根据他们的劳动实际收入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以充分调动低收入家庭劳动就业积极性,鼓励其通过增加劳动供给来增加家庭收入、改善生活,最终实现自我脱贫。